2020-03-01|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職場案例小教室]延長工時(加班)常見的問題(下)

[分析要點]
一、目前法令明定,加班時數的補休是需要依照勞工意願選擇的,不能由事業單位單方面規定。
二、回推至原本加班事實核算加班費給勞工。
三、國定假日是屬於勞動基準法規範的休假日,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工作的話,工資應加倍發給。
四、勞動基準法指出只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這三種狀況下可以請員工例假日加班。
五、基本原則為每月46小時,經勞資雙方合意,則可以三個月為調整區間,但是單位不可以超過54小時。

[詳細內容]
詳閱內文。

希望喜歡職場案例小教室的閱讀者可以多多追蹤、訂閱、贊助、參與課程喔~

粉絲團連結,觀迎追蹤與按讚~

付費訂閱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林沛瑩(青雲姐姐)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