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過程中沒有錄音、沒證據,不少面試者不知道要怎麼將對方的惡行公諸於世,只好忍氣吞聲,某位受害者的朋友得知後相當生氣,建議她發文告訴大家要小心,她才決定公布。
優待票不該成為不當勞裁之標的,亦不該是工會破壞勞資和諧的手段。長榮航空再次強調,5月8日的公告是公司告知全體員工一旦發生罷工時的應變措施,公司給予員工獎勵措施應屬公司治理的一部分,提供員工的各項福利也應該有依營運狀況作調整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公司的自主管理權,不應成為不當勞動裁決的標的…此決議無法讓人信服。
就聲請人曾參與民國108 年6 月20日至同年7 月9 日止罷工之會員,有關使用「長榮優待機票(ID)及「立榮國內線優待機票(ID)」,自110年1月1日,起不受相對人108年5月8日航人字第B2019-0090號公告、同年7月8日航人字第B2019-0150號公告之限制。
這一系列的入廠爭議,工會已經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想不到,公司仍然堅持解雇理事長。況且,公司的手冊內,根本沒有規範有關公司入廠的罰則,解雇懲處過當,顯然這樣的解雇是針對工會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