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提到,「標準化協定」導向的是樣板式的成功人生,通常連結到金錢或地位;「黑馬協定」則導向最佳版本的自己,歡迎高度個性化風格。
我無意說標準化協定有多差,更不認為它應該作廢,事實上它穩定了社會發展,是民主社會起碼應該提供的東西。由於種種因素,有些人更想要追求金錢或地位,這是應當允許的,但不該是社會上對於人生的唯一標準。理想上說,在起碼以外,還應該要有適性發展的充分空間。只是空間,而非一種義務或必然要求。
對很多人而言,「適性發展」是個求之不得的選項,能夠盡情發揮自己的熱忱與興趣,誰會不願意呢?大家都有機會在自選領域當中卓越,不是很好嗎?
然而,這樣的天分與興趣,我們常常不會很早就確定,並且多半得花相當時間來摸索與嘗試,才會漸漸成型。甚至我們可以合理預設,在家庭背景、學校資源與社會友善程度等因素的影響下,有些人終其一生不會找到自己的熱忱和興趣,至少不是能當成一生志業的那種。
「黑馬協定」要求我們成為某個自選領域當中的黑馬,但有的人就只是想當普通人。那麼,有沒有可能在大家眼中,某個「最佳版本的自己」就是非常普通?
我認為是。或者更直白地說,如果有人並不想要積極追求成功,無論這成功是自定義或社會定義,那也是一種還不錯的選項。事實上,無論「黑馬協定」或「標準化協定」,都必須承擔責任、付出成本,經歷不知多久的摸索與嘗試期,也會持續給自己心理壓力。
追求不會總是達標,能達到某種成就當然很好,但也可能會遇到某種跨不過的困難或挫折。
這樣講似乎有點灰暗,甚至厭世。但我認為,在接受任何一種所謂「協定」之前,都應該清楚其中可能的壓力與後果。事實上,《黑馬思維》當中就明確地說:
在黑馬協定下,很簡單:選擇的自由愈大,個人的責任就愈大。 你有責任「知道你的微動力」,有責任「清楚你的選擇」,有責任「了解你的策略」。當你對這些全部負起責任,就是對你的自我實現負起責任。
教科書上喜歡把「自我實現」捧得很高,那的確是吸引很多人追求的目標,但如果採取一種高標準,就是會有很多人達不到。儘管在自主選擇的空間上,「黑馬」比「標準化」來得自由許多,但它們本質上都還是設定了卓越典範,並促使人們改變自己、超過他人、盡量接近卓越。
但或許在青少年時期,每個人都應該嘗試尋找自己的微動力,也就是那些你怎麼做都不會累的東西。就算最終不能導向工作或志業,至少它可以是某種個人興趣或娛樂。
那麼,我們該怎麼尋找自己的微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