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於川普煽動支持者攻擊國會,所以臉書出手封鎖川普的帳號,這個措施震驚各界。 一開始的想法覺得原來民主大國不過如此,在資本主義的世界媒體龍頭想要觀你帳號也是可以自行決定的。自己的帳號資料又有甚麼保障可言。 幾天下來,也陸續看到一些討論,有些人因為生氣臉書的作為,甚至開始考慮關帳號、移動到其他平台。也有些人嘲諷說,有些人一邊貼文罵臉書,一邊又期待自己的這篇貼文能被多按幾個讚,豈不錯亂?另外,也看到臉書不只關閉川普的帳號,某些人權團體、學術網站似乎也在這波關閉帳號之中被處理掉了。當然這些帳號都還有一定的爭議,比方說學術網站可能在著作權的保障上有爭議(這又延伸到知識到底是否應該被保障),人權團體又跟中國對立有點關係。甚至還有人延伸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於230的討論… 或許這些討論都有一定意義,但回過頭來看,甚麼叫做言論自由呢?很簡單地回到文字的定義,查看維基百科(我當它是字典),言論自由所保障的是言論不需要事先被審核的自由。再者,關於言論自由也的確有某些必須縮限的條件:對於辱罵、煽動、汙辱等言詞是不被允許的。 這應該是我們對於言論自由最基本的共識。從這樣的共識出發,其實就沒有必要多去討論美國230憲法的問題,一來這種去脈絡化的討論通常都有斷章取義之嫌;你沒辦法了解230制定的歷史脈絡,就很難去評斷它的價值與現今的適用與否。二來,那畢竟是美國自家的事,就像日本人跑來跟我講說你們國家的憲法有問題,我也只能跟他說不然你犯法看看會不會被抓去關?去討論別人國家法律的意義,除了借鏡參考反思,我不認為有其他的用處,甚至就結果來說也不見得對我們的立法有幫助。 回過頭來看,假如一個手握權力,有八千八百萬人關注,隨時可以煽動或策動支持者對國家安全產生影響的人,假如你是臉書的管理者,你會任由自己的平台繼續成為推波訊息的工具嗎?怎樣做才是正確合理?當你換個角度站在臉書的立場來看的時候,封鎖帳號似乎是最大快人心同時立即有效的做法。如果假新聞、一頁式詐騙都應該關閉,那麼這種對於國家有立即危害的對象(而且已經看到有實際影響),不是更應該限縮他的發言權利嗎? 自由並不是無限制地暢所欲言、為所欲為,在不侵犯他人權益的情況下,我們都應該保障他的權力是自由的。當他的行為舉止已經大大影響到團體、人民的生命安全,就應該依據他的權力/影響力給予更嚴格的審視。如果這個原則可以人人適用,則應該符合平等原則。這樣的自由與平等才是我們應該去追求的,不是嗎? 不過,話說回來,民主與極權或許在面對問體的處理方式未必就有很大的區分。處理製造問題的人總是最容易的,不是嗎?我們認為極權的方式很大程度讓我們覺得不舒服,然而種種隱藏在服務平台之中的合約,難道就有平等權利可言嗎?服務讓我們覺得自己是老大,實際上在同意使用服務的同時,也將我們原本可以對等的權力讓渡出去,所以臉書才有權去關閉那些具有爭議的帳號。當然,我們可以要求有合理的上訴管道,但也畢竟是權力不平等之後的後續處理而已。 搬動帳號的人覺得自己是在選擇平台,殊不知再怎麼選仍舊也只是選擇另一個 "立場"而已,新平台不處理這些具有爭議的問題,是因為他還不夠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又有幾個平台能夠撐得住?又誰能肯定它的舉措就是廣大使用者的心之所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