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處消失的房子,在完全找不著的防火巷最裏頭,地上滿是菸蒂,下水道爬進又爬出蟑螂、老鼠與螞蟻。我拖著疲憊的身體踩著重重的且不協調的腳步,上了一層又一層的舊式樓梯,還因為扶手不牢經常差點摔下去,獨自關起自己,看著不到5坪,整日潮濕、陰暗、無太陽的牢籠裡,聽著沒有隔音窗而川流不息的車聲、喇叭聲,救護車聲,像是躺在馬路正中間一般,加上有牆壁卻毫無隔音的鄰居嘻笑聲、樓下大門外醉漢,情侶吵架的聲音,每晚不知道是睡著還是昏倒,分不清是活著還是終於死了,我想,那裡就是地獄的樣子。
以上是我第一次到臺北租的屋子。剛來到臺北時,面對租屋平臺上琳瑯滿目的選擇,再看看自己的口袋,再看看自己行走日益困難,選擇根本所剩無幾,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朋友來說,找到適宜的租屋處更是難上加難。但我們不可能靠父母養一輩子,趁早面對如何養活自己、照顧自己,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所以建議大家考慮好下列4個問題,快速幫助自己尋找的適合的租屋處。
1.出門好難,我不想努力了
「交通」向來是礙友們最煩惱的問題之一,只要是出門,代步工具不乏是很難訂又很難取消的復康巴士、要碰運氣的無障礙計程車,以及人潮多到幾乎沒有座位的低底盤公車。若獨自租屋生活更是要多加考慮,如果租在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其他人可以選擇腳踏車或機車代步,但很多身障者的情形,有可能大幅增加交通成本,所以建議優先考量交通便利的地方,比如盡量挑選距離捷運站、低底盤公車站附近。當然,最重要是自己的決心和自我調適,如果租屋目的是為了工作或求學,通勤是固定且頻繁的,出門是常態(除非在家工作),一定要先考量好自己的情況,可以先和家人一起查看欲租屋處的周遭環境及交通路線,嘗試親自走一趟日後的通勤路線,再找搭車方式的備用方案,身體情況是不是能負擔。 直到今天,當大部分人在捷運上低頭打遊戲、看影片或聽英文時,輪椅族卻還在怕輪子卡在月台上的縫隙而戰戰兢兢。而屬於中度腦型麻痺的我,右半身肢體不只不協調且右腳已呈現高足弓外翻、內八字變形及顛腳走路狀態,每次站在捷運上時,都必須忍耐變形的腳所發出的刺痛、努力想站的和別人一樣,努力為了不會被擠倒而奮鬥。
2.無障礙設施,別人家的絕不會讓我失望
我曾經為了離上班地點近及租金便宜,完全不考慮自己的狀況,租過舊式公寓。建築物共5層樓高,屋齡約30多年,位於防火巷的最裡頭,前方被新建大樓完全擋住。巷內連一部車的寬度都沒有,進大門就是狹窄陡峭的樓梯,沒有電梯;我住的房間是一戶隔成4間的獨立套房,僅預留一條狹長的走道,且走道上還擺放了洗衣機及已無使用的烘衣機;屋內開窗就是外推的柵欄式鐵窗,不利逃生,還卡滿了灰塵,無法曬衣也無法看見陽光;輕隔間使得隔壁任何的聲響都非常清楚;而廁所因為是客廳改裝因此加高25公分,每次跨越都有些吃力。最慘的是,臺北這樣的房子比比皆是,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資料顯示,臺北市屋齡 40 年以上的老宅比例已經達到 40%!
老房子因為租金較便宜,容易出租,通常是屋主出租的最佳選擇。
上述的房屋對身障者生活的確是較困難,因此,建議不要貪圖租金,而是考量自己現有及未來的行動情形是否負荷,優先考慮有無障礙空間和設施的社區大樓,或者選擇低樓層,降低行動時的風險。另外我個人偏好套房式(有個人衛浴)才有相對較大的空間進出。無障礙居住不只是先天性的礙友們需求而已,隨著疾病及老化每個人都可能有需要,近年來,政府也為了創造更多無障礙環境,已在《住宅法》修訂相關無障礙住宅之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也有針對老舊房屋去進行輔導改善並放寬補助門檻,建議礙友們多先了解自己的居住權益,以及積極尋找最適合自己的無障礙住家。
3.愛心屋主,真的假的有沒有
政府給了屋主許多節稅的政策,讓屋主能夠接受有各種情況的租屋客。但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之「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 , 其中「106 年度、107 年度公益出租人稅賦減徵戶數調查」結果,還有不少縣市甚至是0戶數,換句話說根本是 「0愛心屋主」,也應證了我以往的看房經驗。實際上,帶看房的人並不會表明自己是否為愛心屋主(除非事先聯繫提問), 看到行動不便或坐輪椅的租客時,不只顯露緊張的神情,還紛紛打退堂鼓,說起房間的不便,需不需再多考慮一下等等。記得有一次看屋,進門時屋主已赤腳站在房間裡,裡面空空蕩蕩,地板是木質材質。屋主要求當場脫鞋,但我穿的是高筒靴子還有矯正護具,也沒有任何座椅,我當場表明不方便脫鞋,目前僅先觀察租屋環境和租屋真實隔局和坪數。屋主也馬上表示,地板才剛擦乾淨,還要保留給其他看房的人,他們直言老舊房屋根本不適合身障者。最後我僅站在門口聊了不到幾分鐘就離開,而下一個想看房的租客已接踵而至。
看到這裡無論是多想要的房間,恐怕真的值得你想清楚。除了考量租屋的交通和難以改動的硬體條件,如果是想長期租屋,建議大家可先利用在網絡或電話中表明身分、身體情況,藉此觀察屋主是否願意繼續友善的交流。我也會詢問到日後修繕需要有人協助的問題,先過濾出友善屋主和確立未來修繕的管道,才有往下溝通的可能性。
4.政府補助,只可遠觀無法拿
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的租屋津貼,各縣市都有不同的申請條件和補助金額,很多項都難以達標,例如新北市的規定須符合 8 項。
其中第 8 項「需要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 假設是父母在鄉下有自有宅,但是獨自上臺北工作的人,這條根本不能算;還有「按月每坪最高補助 330 元,並以補助房屋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單身按月最高補助新臺幣 2400 元」。則假設住 5 坪的房子,月租 12500 元,天啊!就算能成功申請補助,也只有 1650 元。
這些對弱勢者而言,補助除了津貼過低且難以符合條件。如果可以,建議一定要主動打電話至各縣市區公所或社會局詢問,了解對自己最有利的申領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