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小說,需要標點符號;閱讀散文,需要標點符號。大概很少有文體不利用標點符號,而能使讀者明瞭其中的意涵與作者想要傳達的意旨。不過,新詩就是這當中的例外。新詩有標點符號並不特別,但如果沒有標點符號呢?該怎麼讀懂它?今天就簡單來聊聊這個話題。
新詩是個很特別的文體,明明每個字都看得懂,可是卻讀不懂。讀不懂的關鍵在於不了解它的格式。你可能會好奇,新詩不是不限格律,怎會說我不懂格式呢?新詩沒有一定的格式,就是它最難的所在,你必須同時了解既有的格式,也必須發揮想像力了解沒有格式的格式。這麼說也許複雜了,直接以紀弦〈狼之獨步〉作為例子說明:
我乃曠野裡獨來獨往的一匹狼。 不是先知,沒有半個字的嘆息。 而恆以數聲悽厲已極之長嗥 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 使天地戰慄如同發了瘧疾; 並颳起涼風颯颯的,颯颯颯颯的: 這就是一種過癮。
放眼望去,讀者應該可以清楚發現第三句最奇怪,只有它沒有使用標點符號。是詩人忘記了嗎?我想應當不至於如此,可想而知是作者另有安排在這個結構上,讀者如果不能窺見這字縫裡的秘密,便愧對於創作者的用心了!
既然沒有標點符號,表示第三句「而恆以數聲悽厲已極之長嗥 」與第四句「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應該要合併成完整的一個句子:「而恆以數聲悽厲已極之長嗥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就語意上來說是行得通的。
何以作者要分為兩句?
首先,就整體詩的外觀而言,如果合併在一起,詩句便過於冗長,不僅影響版面的安排,也因為是沒有標點符號的長句,不容易使讀者閱讀。舉例來說:
我昨天在那五星大飯店停車場門口的繳費機看見那位穿著白色洋裝且散發出氣質的妳
我昨天在那五星大飯店,停車場門口的繳費機,看見那位穿著白色洋裝,且散發出氣質的妳。
加上標點符號的第二句,是不是更容易使人抓住對方想要表達的重點,更方便閱讀呢?詩句也是如此,太長的句子,會造成理解的阻礙。(其實作文也是,只是學生通常都不太喜歡加上標點符號,真真切切考驗著國文老師的國文造詣啊......)
其次,就內容上來說,三四句合併成一句,一句就只能有一個重點,通常是動詞的所在,也就是「搖撼」。當分割成兩句話時,第三句「而恆以數聲悽厲已極之長嗥 」,「悽厲已極」用來形容「長嗥」的狀態,重點在名詞的「長嗥」。第四句「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搖撼」是動詞,說明它所帶來的影響力與範圍。是故,強調的重點,就可以由一項變成兩項。
最後,第三句「而恆以數聲悽厲已極之長嗥 」,「長嗥」作為受詞。第四句「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表達上不夠完整,是誰在「搖撼」呢?答案是「長嗥」,是以應該讀為「(長嗥)搖撼彼空無一物之天地」。緣此,「長嗥」既可作為第三句的受詞,又是第四句的主詞,具備雙重功能,同時也展現長嗥叫聲的連續性,更加呼應「長」的特質,但語句卻更為精簡,個人以為相當高明。
盱衡上述,不使用標點符號,可以讓外觀結構均衡,讓讀者易讀,讓傳達的重點多元,讓字義與字詞相輝映,讓語句更精簡,但意涵更豐富。這是走馬看花的讀者,閱讀這首小詩時,所無法看見作者雕縟成體,為文用心的一面。所以,下次別再說作者忘記加標點符號了,而是你腦袋要加點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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