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做了一個瘋狂舉動,Friday影音推出15天免費看的防疫序號,於是貪小便宜的我在十五天看完29部電影,平均一天兩部,自此敬佩起一天得看五到八部片的影展評審們。在十五天的電影馬拉松中,我看了三部紀錄片,其中一部是《RBG:不恐龍大法官》。片中對美國史上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露絲.貝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的生平和成就做了一番介紹,從此我對這位嬌小但堅毅的老奶奶充滿尊敬。全世界還在疫情籠罩的陰影中,又失去很多名人的2020年,9月18日傳來RBG因胰臟癌併發症過世的消息。人權鬥士之中,我們又少了一位icon。
惡名昭彰的RBG 金斯伯格,1933年出生於紐約市布魯克林區。我先用幾個簡單的關鍵字建構出她的形象,她是猶太人 、嬌小且早婚生子 的女性 、學霸 。她以女性身份在美國法界創下很多先例,在她的專業領域裡致力推動女權平等。她被視為溫和的自由派 ,因其堅定的自由主義立場受到美國流行文化關注,她曾被一名法律系學生戲稱為「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The Notorious R.B.G.)。她堅定溫和、嚴肅理性、沉穩謹慎,面對法律攻防總是一貫慎重,優雅地緩慢陳述她的堅定立場。她謹記母親教誨:「絕對不要動怒,自己先上火,只會壞了大事。」
當金斯伯格被問到,年輕人諧仿饒舌歌手的藝名「The Notorious B.I.G.(惡名昭彰 B.I.G.)」,稱她「The Notorious R.B.G. (惡名昭彰的R.B.G.)」,她會不會覺得不得體?
83歲的她一如往常沉穩地回答,「我為什麼要覺得不得體?事實上,我們有許多相似之處,首先,我們都出生在紐約布魯克林。」
這是一位經歷風雨,努力在異中求同的智慧之人做出的巧妙回答。
我常常提醒自己紀錄片也一樣有其立場,別因為紀錄片的真實片段而忽略以剪接言志的刻意。像《RBG:不恐龍大法官》這樣的人物紀錄片,就要特別小心造神美化的內容。即使我已經這麼提醒自己了,還是很難不去喜歡這部片想傳達的正面訊息。正因為我對美國政治及人權發展史的不了解,也根本不認識RBG,所以更能聚焦在她孤身闖入陽剛十足的法界捍衛女權的勇氣吧!
也因為金斯伯格本人魅力實在太強了,這顯得只能聚焦在年輕金斯伯格的《法律女王》有點不足,爛蕃茄給出中肯評價:「《法律女王》的開創性遠不及它的真實主人公,但後者不平凡的一生本身就足以證明這是一部激勵人心、表演出色的傳記片。(On the Basis of Sex is nowhere near as groundbreaking as its real-life subject, but her extraordinary life makes a solid case for itself as an inspirational, well-acted biopic.)」
我個人也覺得紀錄片比電影好看多了,但《法律女王》更有餘裕仔細描寫RBG初入法界的情境:那是一個才剛爭得法律上的種族平權、女性仍然被預設要相夫教子的年代。她做為人妻、人母,助先生抗癌,以學霸之姿完成學業,正想在事業上一展手腳,面試律師時卻因為自己是猶太人、年輕女性、有家庭這些潛在條件被刷下。畢竟還是要養家,她按下自己想要發展的事業方向,改去學校任職教書,努力說服自己不委屈,這大概是當時以她的條件在法界可成就的天花板了。
喜歡《法律女王》玩文字遊戲的副標語:她的故事造就歷史(Her Story Made History)
即使身在學界,不斷關心女權發展的金斯伯格在先生馬丁提示下發現了一個與稅法相關的性別歧視案--這個案子的受害者是一位男性,單身的他請看護照顧母親,報稅時卻無法扣掉看護費用申報,因為當時法律預設在家照顧母親是女性的工作 。法律最有趣的地方就在於「解釋」,保守派可以把這條稅法說成是體恤女性(是政府給女性的福利),自由派也能將這條法律扭轉成性別刻板印象的實例(誰說男性不能在家照顧母親?)。金斯伯格自己也是歷經各種歧視的受害者,在大學裡教了這麼多關於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的案例,當然知道爭取平權有多麼辛苦。這個案子令金斯伯格感到興奮,要是有機會促進修法甚至釋憲,美國人權發展絕對可以往前一大步。她找了很多專家幫忙,討論後卻開始洩氣,到底要從何撼動保守又龐大的司法體系和約定俗成呢?
法院不會受當日風向所影響,但將會受到時代風氣所影響
大學教授曾經說過的話再次給她信心,於是她的策略改變,不讓任何人把這個案子發散到其他議題,反而要聚焦在這個案子上,以打贏官司為目標。若能打贏這場官司使之成為判例,日後其他法官便能援用此判例,做出更多公正的判決。這就是金斯伯格的溫和改革,不求一次到位,但求細水長流。人權團體上街頭抗爭,形成一股時代風氣,而金斯伯格選擇走向溫和且堅定的路線,在體制內呼應改革。方法各異,殊途同歸。這大概就是我喜歡她的原因吧!
性別之後,下個戰場是? 即使是到現在,不論東方西方,性別平權仍然是個議題。近年來的好萊塢在追求政治正確的風氣下,大喊同工同酬,也不斷推出以少數族裔、女性、LGBTQ+為主角的影劇作品;又翻轉過去思維,以不同族裔的演員翻拍以前以白人形象為主的經典作品(比如說以黑人歌手Halle Bailey來演出真人版《小美人魚》)。我相信《法律女王》這部作品也是在時代浪潮之下水到渠成。我想我前面所寫的內容已經透露出我的立場,不能否認體制外衝撞可以燃起革命的火花,然而若能尋求體制內的方法做出溫和改革,破壞力小但影響深遠,我更欣賞這樣的智慧。
為你在乎的事而戰,但以他人能加入行列的方式實踐。- Ruth Bader Ginsburg
族群議題、性別議題在當代已經成為人權議題的主流,我每天都在臉書上被轟炸到有點疲乏的程度(當然也因為我手賤關注了很多相關議題的粉絲頁,某程度上也是自作自受)。最近我收到
台灣人權促進會 的年報,裡面向捐款人交代2020年做了哪些議題,雖然不意外,但有很多冷門議題我壓根沒想過這有什麼人權上的爭議,驚訝之餘又覺得很絕望,根本關心不完啊……
「天賦人權」真的只是一個學術名詞,人類對於非我族類的判斷可以從外太空到內子宮,從生理上、物質上的差異,到心理健康、人際上的社會關係,各種你想得到想不到的都可以是歧視的理由。我不禁絕望地想像,人權這條路根本就如薛西弗斯不斷推石頭一樣地徒勞無功。但是,我也知道我的想像絕對是錯誤的,正因為前人的努力,所以我可以大放厥辭說我的喜好、政治理念,可以做我想做的事、寫我想寫的文章、去我想去的地方、學我想學的東西。我,其實就是薛西弗斯們推動人權巨石的受益者之一。
前陣子新聞指出台灣的出生率又創新低,這代表未來的台灣勞動力將由外國人力補充。我可以預見再十年二十年,與來自世界各地的外國人一起工作的情境會更普遍自然。然而我們現在的就業環境、社會輿論對移工一點也不友善,耳濡目染的下一代已經準備好開放心胸迎來未來更多元樣貌的台灣嗎?我擔心著這件事。我們應該要好好完善移工制度,為台灣未來的勞動力做好後盾,這才是有遠見的做法。噢!但是還有偏鄉孩子們要關心呢?還有國際難民們呢?居住正義呢?精神疾病患者和廢死議題呢?一想到此,我又覺得好焦慮。
戰場好像永遠開不完,只能希望有更多人加入為人權而戰。無論如何,就算人權議題永遠無法完美,但至少我們要努力讓它趨進完善,這些努力不會白廢,一定會有人受益。無法出力,那就出錢;無法出錢,那就關心,這是我們身為公民能做的事。堅持在這條道路上的人們,感謝你們,讓這個世界更美好。
法律女王 (On the Basis of Sex)
上映年份:2018年
導演:咪咪·蕾德(Miriam Leder)
演員:費莉絲蒂·瓊斯(Felicity Jones)、艾米·漢默(Armie Hammer)、賈斯汀·塞洛克斯(Justin Theroux)
RBG:不恐龍大法官(RBG)
上映年份:2018年
導演:貝西·韋斯特(Betsy West)、朱莉·科恩(Julie Cohen)
2018評論家選擇電影獎-最佳政治紀錄片
2018評論家選擇電影獎-最令人矚目生者紀錄片
2018好萊塢音樂媒體獎-最佳紀錄片原創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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