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流行、小眾
另外一個常見的Apple靈感來源,則是「大眾文化」(pop culture)。通常這個詞也可以翻成「流行文化」,不過實際上並不見得是「流行」,而是「曾經流行」、或是「留存在許多人心目中的經典」;例如1950年代的汽車、或是1970年代的嬉皮文化等等。
有些這類元素,甚至還屬於另外一種叫做「cult culture」的小眾類別。「cult」這個字很難翻譯,總之就是「能讓相對少數的人死忠追隨」的東西(姑且稱之為「小眾文化」);比較知名的例子像是《星際大戰》電影、或是《復仇者聯盟》漫畫之類的。
不過「cult」也可能會因為幾種機緣,而華麗變身成為主流大眾文化的一部分:
- 經過商業改編與行銷推廣,受到一般大眾的認知和歡迎;像前面提到的兩個系列,後來都變成了賣座電影。
- 雖然某個小眾文化並不出名,但其中的某些元素非常經典,所以常被一般人引用;而且有時候喜歡引用的人、或是聽的人雖然能懂,但並不一定知道它的出處。很多網路上流傳的流行語或「迷因」(meme)都是如此;而我個人最喜歡用的,則是許多出自《那一夜,我們說相聲》中的句子。
利用這些大眾文化元素來寫文案,不僅跟使用一般成語一樣,可以只用少數幾個字就表現出豐富的意象,事半功倍(←例如這句);而且因為搭上了大眾文化的便車,所以讀者的吸收速度更快、認同程度更高,不用花太多力氣就能說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