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音樂治療與聽覺障礙|音樂治療活動及策略於聽力損傷者

昨天閱讀(聽能復健導論),複習與聽損、聽覺復健與聽覺輔具的相關知識。之前的我總是直接往我想要找的資料開始閱讀,這次我想從頭開始。當我開始讀著“歷史回顧”時,頓時睜大眼睛,從前面幾句再看一次,開心的自言自語說《這也是我在協助聽損兒與聽能能力弱的幼兒與學童最基本的目標化音樂活動。》
書中提到法國聾啞學校Jean Marc Gaspard Itard所做的實驗,與所建立的課程結構依然是當今兒童聽能課程的架構。在初始試驗中,Itard 讓學生們矇眼睛在黑暗中察覺聲音,如果有聽到聲音就舉起手來。除了使用鐘鈴,後來有加入長笛聲音讓學生們分辨不一樣聲音刺激。之後,再逐步進入協助學生們辨別語音,也會有理解語句。我想一個架構的形成應該是經過不斷試驗、修正與調整。也因為這樣,我們在思考與設計目標化活動上,才能有所依據的理論與原理原則可參考。
現在來說說我自己在這部分的做法與想法。首先是在(矇住眼睛)的部分,我自己不建議一開始進行聽能練習就矇住眼睛,讓個體在黑暗中察覺聲音。經驗上,在初始階段就讓個體矇住眼睛處於在黑暗中,即使是短暫的時間,對聆聽同時也會開啟視覺感官讀取,藉以瞭解對方話語的聽損者而言,卻被要求不能使用眼睛的心理感受需要被考慮與觀察。有的人可能想(如果坐在椅子上不要移動呢?)試想,我們短暫的閉上眼睛,如同靜坐般,無從得知周遭環境會發生什麼事情,聲音什麼時候出現。聽損者即使有帶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他們心裡還是有不安、擔心與害怕。
因為無可預測,所以擔憂。然而,無論是先天或後天失去聽覺能力,我們都需要關注其心理情緒與適應能力。
另一個不建議的原因與年齡有關,成人或許在適應或理解後,有能力能壓抑自己的緊張進行矇眼練習聲音察覺。幼兒與學齡兒童會有難度,過程中會花費較多時間在適應黑暗環境,可能會大哭大鬧與拒絕。自己的經驗是,活動過程中需要安撫幼童或學童情緒,需要花費多次練習,才能進入狀況。個人覺得這樣不具療育效益,也可能讓幼童心理上有負擔,進而拒絕參與活動。
有人可能會說(如果大人坐在旁邊呢,或牽著手,給予心理支持呢?)我仍然不建議,與其讓聽損者一開始處於不安,拒絕進行聽能練習。不如先換個方式,協助聽損者慢慢降低一直用眼睛(聽讀)。例如,聽損者可以背對執行者(但仍要給他們需要適應時間),或邀請主要照顧者一起加入練習活動。接下來,我分享自己的實際經驗。
小新幼稚園中班開始接受音樂治療,而音樂活動最需要的便是(耳朵聽到)。因此,初始面對要處理的聲音訊息比一般療育課程多元,比過去經驗更多樣聲音變化時,小新的心情可能處於開心,但也緊張。我在課程中可以觀察到他常用眼睛看懂我所說的活動指令。如果在進行音樂治療活動時,要求小新背對我,單純用耳朵聽與判斷時,還是能看到不自覺就想回頭看我或樂器。
因此,家長初始階段在旁陪伴學習時,家長就會是很好的助手。小新安心,也能專心用聽覺聆聽、判斷與投入活動中。
聽能技巧練習: 察覺與區辨1
聽能技巧練習: 察覺與區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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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治療師把音樂運用在目標活動中,協助服務對象,但並不代表音樂治療是聽音樂,抑或是能和聆聽音樂畫上等號。音樂治療對特殊需求兒童的主要功能在於非音樂能力的改善、提升、維持與成長,而非音樂能力是指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能力。因此,音樂治療是由音樂治療師用音樂與樂器活動評估服務對象,蒐集資料,範圍包含動作、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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