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1|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我就想想|用UX概念超譯自我實踐這件事

💡「我就想想」是一系列在閱讀文獻、書籍或任何媒介的體驗過程中,偶然被觸發的一些什麼;如果你也好奇生硬的理論會打開怎麼樣不正經的腦洞,歡迎繼續閱讀下去~
一切起源於自己上研究所以來不斷在調適的心理狀態。可能是因為真的太煩惱關於career path這件事情,無法不去思考自己是不是往預期的方向成長、規劃有確實落地嗎?奔著真正想追求的目標前進、還是各種妥協的打安全牌? 於是抱著這樣戒慎恐懼又時刻懷疑所求為何的心情,在進入研究所將近一年的最近,讀著《設計的心理學 The Design of Every Things》中碰到了「affordance」的概念,突然有種熟悉的感覺。並非因為之前就理解過這個概念,而是又重複提醒我跟我想追求的那個自己,之間的關係。

先簡單談談affordance

第一次認識「affordance」這個詞,是準備考試時以「符擔性」為翻譯出現在教科書上的,記憶中還是以生態心理學學者Gibson的論述為重點。 Gibson主張符擔性先於使用者存在,物體會透過它的外型展現、告知使用者如何使用它們,且不涉及同使用者的需求、經驗而有差異,所有的符擔性是共同存在的。例如當口渴的人看到空瓶子,物體中「盛裝液體」的符擔性就會被凸顯,但並不影響它另外作為「盆栽容器」的符擔性。 而《設計的心理學 The Design of Every Things》中,作者 Norman以認知心理學的角度說明affordance的概念,身為第一位明確提出使用者經驗此一概念的設計者(之一),affordance正是他條列出六項互動基本原則的第一點,被譯作「預設用途」。 與Gibson所說的「符擔性」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Norman認為 affordance 傳遞的訊息需要經過大腦處理,透過「易視性(Visibility)」影響「易用性(Usability)」,當物體的預設用途不夠明顯,那麼互動基本原則的第二點「指意」則可以成為從旁協助的資訊;但在Gibson完形心理學的觀點中,使用者僅僅是直覺的感知 affordance 的存在。 這也是為何Norman的論述更適用於虛擬物與人的互動,畢竟現在對於軟體服務的使用依賴度、推陳出新的速度已遠高於硬體產品,如何單純仰賴視覺、聽覺的直觀感知,就清楚分別那些眼花撩亂社群平台、解決各式疑難雜症的應用程式各自的用途為何?

affordance指的是物體和操作者之間的「相對關係」,不是「屬性」

無論是 Norman 所代表的認知學派觀點,還是 Gibson 以生態心理學出發的概念,兩者都認同affordance指涉的是一種人與物間的「相對關係」。對我而言,這個相對關係就如同我和我所追求的那個自己。 雖然不免俗的也經歷過「我想成為一個_____的人」這樣的年紀,但後來的我始終相信成長更像是一個「讓我們更接近自己真實樣貌」的過程,而我們終究不會成為誰。 在這個模式的思考下,人有其本質、也存在著不同的 affordance,我們也確實終其一生試圖蒐集各種「指意」,小至別人隨意的口頭肯定、大至長期在特定領域獲得正向回饋,這些指意的累積讓我們得以釐清如何正確的操作,才能抵達那個謎底:我們的預設用途。 另一方面,這也解釋了我不認同參考他人的成功可以增加自我實踐可能性的想法。依 Norman 的觀點,預設用途是否存在,取決於物體和操作者兩者的性質。這段訊息處理過程中,實則包含了意識、內心對外在事物產生的詮釋,也因此預設用途是物體和操作者共同決定的,因人而異。我們與我們所追求的本質、真實的自我實踐之間的關係,同樣也是無可替代、難以模仿的。

那個急於拼湊指意想要提升「人生」使用體驗的自己

會有如此奇怪的聯想、荒謬的超譯,其實還是源自於成長中總是焦慮的感受。規劃著各種最佳路徑、職涯可能,評估自己適合做什麼、又對哪些事情不擅長,偶爾會覺得自己像是在操作一個使用24年都還沒上手的交通工具,卻沒辦法棄車而逃。 會不會 Gibson 強調直覺的 affordance,更適合那個對於本質與理想迷惘的自己呢?偶爾也想大喊「Just do it!」然後熱烈而不計後果追求某個目標呀。
參考資料: 蘇柔郡、吳筱玫(2018)。〈高中女生使用 Instagram 之日常美學:符擔性觀 點〉,《新聞學研究》,135: 139–191。 陳力豪、李傳房、何明泉(2007)。〈探討AFFORDANCE的概念在產品設計之應用〉,《科技學刊》,16:143–151。 DONALD A. NORMAN(2014)。設計的心理學:人性化的產品設計如何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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