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2|閱讀時間 ‧ 約 6 分鐘

談《捕風捉影/真相捕捉》(The Capture)中的真相與正義

照片來源:BBC《捕風捉影/真相捕捉》劇照
照片來源:BBC《捕風捉影/真相捕捉》劇照
掌權者只要「負責任」就好;沒有權力的人,只能為此「付出代價」!
朋友在網上問我:對於《捕風捉影/真相捕捉》(The Capture)這類影片是否喜歡?我說:「對於非主流觀點的論述,都很值得看看。」
花了一天時間看完第一季中的六集。心想:「真巧,前兩天才看了介紹德國哲學家班雅明1936年有關《古典藝術與機械複製的藝術》的視頻。作者似乎在85年前,就對攝影藝術做出了預言。」
班雅明在論述中提到,相較於由主觀意識所繪製的畫作,客觀拍攝下的相片(或影像),真的就能還原「真實」或「真相」嗎?照片和影像,難道不也是攝影者透過主觀取景,篩選範圍、角度、色彩、表情、動作......後所產生的「藝術創作品」嗎?
對應劇中對白:「移花接木」會不會不是偽造證據,而只是重演我希望你看到的現實呢?
《捕風捉影/真相捕捉》片中「更正」(correct)訊息的手法,似乎也有點像高科技相片與傳統畫作的對比。只是讓公平、公正、正義、民主、自由...的「正當性」,被包裝得更趨近合理化、有效率而已。
若以「正義」為題探討這部片子,會讓我想到三個方面:
(一)從結果來看:
李清照四十九歲喪夫再婚後,發覺其夫為騙其錢財而施暴於她,於是上庭控夫張汝舟謊報資歷,謀得官職,後來官府查證屬實,判其流放柳州。可是依大宋律法規定「妻控夫,雖得實,徒二年」也就是李清照自己也得坐牢兩年。
後來李清照幸得先夫趙明誠任職於吏部的表哥出手搭救,不僅離婚成功,也只坐牢了九天牢就出獄了。
李清照控夫、大宋律法、趙明誠的表哥利用官職之便救了李清照,三者何為「正義之舉」?--就現實來看,「特權」戰勝了當時女子不得主動要求離婚的「道德」和妻控夫,雖得實,徒二年的「律法」--而此「特權」反而救了李清照一命,也令其詩詞有機會流傳後世,為宋代文學做出重大貢獻。
(二)從過程來看:
自身服兵役時,曾協助保安官做過一次偵訊筆錄,當時發現原來「保有個人隱私」對一般大眾來說只是妄想--隱私之所以未被侵犯,或許只是因為你還不夠重要,隱私內容不具價值。
早年廣告公關作業常參與企業核心決策;身邊也有不少好友在為藝人、政治人物操刀。漸漸能對諸多外人看不懂、甚至罵到不行的政策、行為產生同理心--許多外表看似不合邏輯的決策,其實都有其合理性(但不一定合情合法!)。只不過一般人未曾探究其中的難言之隱罷了。
一路走來,對於「眼見未必為實」的說法,頗能體會。也對權力者捍衞的公平、公正、正義、民主、自由、歷史真象......,帶有質疑。
(三)從起心動念來看
從造字初衷看「正義」一詞代表的意義:
「正」:上方為邑(城池),下方為止(趾,指前進方向),為「征、徵」的本字。「各」:上為象,下為邑(城池),表示騎象的異族進犯城池。為「略」的本字。其反義詞為腳趾背向城邑的「出」,表示離鄉征戰。
上述二字,均以「我方」角度定義。故有方向上之不同,征是我攻打別人(邑在外),略是別人來犯我(邑在內)--因此,古人稱仗義向外討伐為「正」,他人不義的侵略為「各」;武力掠財為「侵」,武力占地為「略」。
譬如:基督教宣稱的十字軍東征,在伊斯蘭世界被稱為法蘭克人入侵;日本歷史中的「出兵」、「進入」中國,在中國被視為「侵華」。至於1895年至1945年間的台灣,究竟是「日本」、「日治」、「日據」,還是「日殖」時代,也會因為台灣政黨立場與觀點不同而產生多種表述。
「我」,原指許多利齒的武器外形(超級的戌),後來將威猛的武器視為「我」(大戌,第一人稱),而只用於短程集發的弓弩排箭為「尔」(爾的本字,第二人稱)。 「義」,上為羊(「祥」的本字,指祭祀占卜顯示的吉兆),下為我。造字本義:指吉兆之戰--古人在征戰前舉行祭祀儀式,占卜凶吉;如果顯示吉兆,證明此役受神靈助佑,因而被視為符合道德、公理,是仁道、公正之戰。
由此看來,「征」「略」「我」「義」的判定標準,皆有依「戰爭中的勝方」,「當下擁有至高權力者」,或「武力強大者」來決定的傾向。
從中世紀歐洲的十字軍東征,到今日恐怖分子發動之「聖戰」,幾乎都是奉神與宗教之名,或以正義為名出師,排除異己,殘害他人寶貴生命--911事件,對塔利班政權來說是「正義」之舉;事後美國對阿富汗發動的軍事攻擊,亦被另一群人視為「正義」的反撲。
而既然自許為「正義之師」,出兵前必然需具備出兵的正當性。十字軍東征前,對外發表了《和平宣言》;納粹《黨衛隊誓詞》中宣稱「不信上帝者是傲慢、自大和愚蠢的;他不能成為我們一員。」;1934年日本發表天羽聲明(華人稱之為:侵華宣言)中強調:進兵中國,是為了「維護東亞和平及秩序」,而「列強或國聯運用其政策以凌奪中國」才是擾亂東亞和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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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風捉影/真相捕捉》第一季終了,情報局主管在象徵道德、法律最後防線,而現場卻沒有其他人,也沒有監視器約束、規範(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法庭上,對充滿正義感的調查員瑞秋進行利益勸說:「妳能想像這麼做(揭發真相)會造成多大的影響嗎?」
談話中,情報局主管感慨說道:「對公眾來說,無知是福,這樣對大家都好。」或許,這正是綜觀現實的當權者,非常誠懇,且帶有警示意味的肺腑之言啊!
故事尾聲,原本與不幸慘死的人權律師漢娜,同樣保有善良意志和道德價值的調查員瑞秋,最終做出了一個「聰明」,且能「造福人群」的選擇。
而至於劇中人物各為自己做出不同抉擇的結局如何,就讓咱我們拭目以待,看看第二季會怎麼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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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諮詢師。本身經驗過NLP、催眠、敘事、哲學諮商……等相關歷程。做過廣告人、廣播主持人、導遊、新進導遊講師、專欄作家(出版過2本書)、神秘客、企業講師(於各大企業授課超過700場次)、心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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