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道理,代言人這件事也不僅只有大型傳統精品集團會運用:新興的高端電商平台,甚至是剛在社群媒體起家的網路品牌,自然也需要符合形象且能夠激起情感召喚的形象代理人。也因此,隨著精品時尚產業的民主化(democratization),在高端至大眾的垂直維度上越分越細,業配、網紅成為了一套越來越成熟的商業運作模式。世界上最知名的時尚網紅 Chiara Feragani,即是從法學院學生兼模特兒開始,以時裝部落格 The Blond Salad 裡各類品牌混搭,在社群媒體上經營社群。她此種社群起家的路徑,使她成為粉絲心中非常具有情感召喚的形象:大牌愛她的親民與大膽搭配,足以翻轉品牌老化的形象,拉低客層年齡分佈;新興品牌則愛她白手起家的故事,讓他們得以吸引消費力更高且對自己具有築夢期待的群眾,拉高形象。十多年有成,如今她的帳號粉絲可是比台灣人口還要多。
這種市場分眾的成功案例多不勝數,代言人市場自然就越發蓬勃。畢竟,根據麥肯錫的報告指出,靠著口耳相傳(word-of-mouth)帶來的銷售利益可是付費廣告的兩倍。如今 Instagram,甚至後來也越發有影響力的 Tiktok 用戶越來越多,網紅類型越分越細。根據目標群眾的類型,同時也就代表成為代言人的門檻越來越低。安迪沃荷那句:「在未來,每個人都可以世界聞名 15 分鐘。(In the future, everyone will be world-famous for 15 minutes.)」儼然已經成為事實。雖然人人都有機會的理想讓人目眩神迷,然而此種成名的慾念或是虛榮(wanna-be),卻也催生了另外一個隱身在其中的暗黑產業——網紅詐騙(Influencer Scam,或稱 Brand Ambassador Scam):藉由假品牌邀請網路使用者成為品牌大使,進而對網路使用者進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