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許律師要來從一則聽眾朋友的來信跟各位聊聊憲法法庭的暫時處分?
聽眾來信
不久之前有一則新聞報導引起了我的注意,好像是義大利富商和一位臺灣空姐爭奪8歲女兒的撫養權!我會關注到這件事情是因為,這個小女孩寫信給小英總統,提到自己將會被住在義大利的爸爸帶走,但是她在台灣長大,也想要留在媽媽的身邊。我記得媽媽後來好像有跟法院聲請……但不太清楚是聲請了什麼,只知道法庭最後判決是暫時處分……說老實話,我是有點看不太懂拉,但覺得這個案件好像引發了很多人的討論,也想請你們分享一下,謝謝你們!
本集重點
- 不管父母對錯,只要離婚,孩子的親權都是父親的嗎?這樣的觀念正確嗎?
- 什麼是「違憲審查機制」?什麼是抽象違憲審查?什麼是具體個案違憲審查?
- 過去已經有「大法官會議解釋」了,為什麼要改成現在的「憲法訴訟」?從釋字第242號解釋鄧元貞案談起。
- 憲法法庭到底要處理些什麼?會不會成為第四審?
- 有關台義監護權案,是否有裁判違憲的問題?
- 有關跨國離境的子女交付,如何真正落實友善父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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