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住民身分法》憲法辯論後,過了兩個月的時間,在4月1日大法官宣判系爭規定是否違憲以前,又發生了兩件關於台灣原住民族的事件,其中一件是凱道部落「原轉小教室」在2022年3月13日時,遭台北市政府工務局以《
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為由,要求在期限前自行移除於二二八和平公園的倡議設備,否則將進行強制代拆。
另外一則為今年3月15日,愛莉莎莎上架了一部《這次真的戀愛了❤️非業配》的影片,如願所償,這部影片延續兩年前「
想與沒漢化的原住民約會」的炎上言論。儘管當初該爭議性言論遭眾多聲音撻伐,然而如今荒謬行徑再度搬演,很難相信她是經過反省後再啟影片的拍攝,之前的道歉影片似乎也真的只是為滅火之用,可見有多想嘗試與「原住民風味」的男性相處的戀愛感,心態積極至此令我咋舌。
愛莉莎莎主要荒謬的觀點在於對原住民「想像的美好」,所形成的一種「好的」刻板印象,對於一個族群形象來說,可能是一種好的另眼看待,但對於族群中的個體多元性來說是一種錯誤的認知與定義。
正好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專頁張貼了一篇「關於1965年聯合國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隔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每年3月21日訂為「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的短文,欲提倡消弭各種歧視與刻板印象,盼眾界人士齊集呼籲。
記得2011年《
賽德克.巴萊》上映那年,高中生時的我遇到很久沒見的漢人朋友,他見面第一句是對我說:「嘿!賽德克!」當時我感到錯愕,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直到他重複幾次我才意會過來「他是在以此稱呼我」,我只能給他一個禮貌且不失尷尬的微笑,我想在都市生活的原住民族青年們常常是這樣在社會上「長大。」
我們易受流行文化影響,而被定義為某種形象,這可能是一種獵奇,也是一種權力凝視的展現。在台灣島上,不見得只是原住民族受到這種樣板製造的刻劃,在這類樣板堆疊之下,有些人則放棄了自己的求知能力與認識文化的機會。或許他認為這是表現親暱的行為或者稱呼方式,卻可能使一些人避而遠之。
如果沒有親身經驗或理解不能的話,可以觀看原視新聞台YouTube頻道上的2022年度反歧視影片——《認識一個人不該從貼標籤開始》,就可以大概理解為什麼那些無論「正面」、「反面」的刻板印象或是標籤、微歧視行為會帶給原住民族群不悅感,說出自己認為沒有惡意且自認是在稱讚、表達喜愛的言語,卻仍然帶有歧視問題,是自認善意的偏見,並且複製了對某個特定群體的刻板印象,而自己沒有察覺其中的歧義。
常見原住民議題倡議者會提到弗朗茲.法農(Ibrahim Frantz Omar Fanon)在《
黑皮膚,白面具》(
Peau Noire, Masques Blancs)中的一句話:
「白人把願望投射到黑人身上,表現的就『如同』黑人真有這些願望一般。」
作為社會上相對強勢者,在權力不對等的框架中,某種特異化的凝視是大眾應該學習避免的課題,而愛莉莎莎喜愛某一個體身上(想像中)的特點是她的自由,但對於有些人來說可能會變成缺點;甚至該說,某群人的特質、生活背景並不能套用在該個體的同族原住民身上,而當這個特質被作為一種共通點去看待,概括化的形容就無視了個體差異,尤其愛莉莎莎並不在「曾因為特定歧視行為而受害」的脈絡上,所以可能無法理解某些言語、行為對於某些群體具有貶抑性與傷害。可以發現,她用「原住民」去稱呼單一個體,卻沒有注意到那表示該男性會代表所有「原住民」的這種錯誤。
愛莉莎莎在影片中說「原住民都很會喝酒。」對社會上某些對原住民族有偏見的人來說,他們也會說「原住民愛喝酒,經常酗酒。」以此來看會發現「個人行為」經常被放大為「整個民族」的問題,是原住民族經常會遇到的問題之一,甚至將其特殊化為族群的民族性,形成偏見。
相對知名而擁有更多資源、話語權的「漢人」網紅,恣意將自己的「浪漫想像」投射在相對少數的群體上,著實是種殖民者心態。由此而言,同樣的行為可能對非特定民族無害,但卻得讓原住民族必須更努力超越自己的階級、身分,以更高學歷或者某種成就與高尚姿態,才有可能去除「被異化」的想像,或是彰顯所面臨的錯誤對待,貼近群體現實的存貌,訴說自己模樣,才能讓自己被看見。
弗朗茲.法農在《黑皮膚,白面具》中曾有以下的描述:「一位出身安的列斯的哲學教授提醒我:『當您聽見有人在說猶太人壞話時,要注意聽,那些人也在說您。......「一位在美國教書的朋友告訴我:『面對白人的黑人以某種方式構成了人性的保證。當白人感到自己太機械化時,就轉向有色人種,向他們要求一些人性的糧食。』
我看見一個民族在另一個民族的宰制之下,他必須同時作為標靶與糖果,滿足另一民族的情緒起伏與精神空虛,否則你難以存在,或者你只是一種「非人」狀態。
知名作家南方朔在《黑皮膚,白面具》序文中提到,法農在該書出版的第二年與一名白人女子結婚,將自己的理論實踐轉為行動實踐,法農亦曾主張:
白人要以歉疚之心,自己先「脫殖民化」,幫助黑人展開心靈和國家重建。但以台灣原住民的經驗而言,我認為更加實際面在於破除許多經年累積的「汙名」,以及為了政治統治原住民族而塑造的虛構神話。(
例如:1962年台灣第一部彩色寬螢幕電影《吳鳳》)
在此之前,若受助的群體自身仍是失去「個/主體性」的狀態,那些投注的幫助都將沒有對於文化意識有助益,就如台灣還是有許多受福利殖民的原住民身分者,在經濟能支持自己追求文化復振之前,還需要一再面對生活困難,同時承受不知何時會落下的歧視暴雨。
談到文化復振,愛莉莎莎的YouTube影片《這次真的戀愛了❤️非業配》中也有提到那位鄒族青年16歲才回到部落學習族語、認識部落文化,那一段有讓我稍微感動一下,只不過影片後半段又走回原本愛莉莎莎風格的調性。
愛莉莎莎最大的爭議點就在於消費原住民族(鄒族),諸如說出「想跟沒有漢化的原住民約會」,或「原住民男生都很帥」、「很有異國風情」,可以看到影片中的鄒族男女穿著族服在園區表演歌舞,再經過彈吉他唱歌、做愛玉、採咖啡等等觀光團行程,刻意呈現某種族群風土民情,或牽牽手、擁抱之類的戀愛感「表演」,最後真的直接業配廣告,我才意會過來這部影片不是真的在約會,而是在賣弄一種戀愛感的業配套路,卻也連帶呈顯許多對鄒族的錯誤認知,最嚴重的是說鄒族有荷蘭血統這種毫無根據的附加想像,或許外國的月亮就是比較帥吧!
成長過程中,無論是生活還是網路上一些討論原住民歷史、生活的文章中,常見一些自認友善的問題言論:「你們原住民要有自信,不要自己歧視自己。」、「我真的很喜歡參加豐年祭,我好喜歡喝小米酒。」但說話者對話的對象是沒有豐年祭的族群,或是「你不喝酒喔?真是浪費了你祖先給你的天賦。」時常令我又氣又好尷尬笑,也常想要和對方解釋豐年祭其實並不傳統又充滿政治意涵。
其實完全反對被人幻想也沒有用,畢竟思考無法控制,但應該去反對的是被錯誤定義、製造某種群體形象。筆者希望台灣島上各個美麗的族群都能好好被台灣島上共處的所有人認識——無論你來自何方。
無論是我或者一些關心原住民族權益的人,要經常不斷地用力提醒,努力從承受社會使我們必須同時變得溫柔且鋒芒的現狀,進步到能互相支持、友善真知的人民與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