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會覺得很奇怪,每個人在我身邊都在跟我談錢。
總編:在這滿是創作者的環境我一直都在談錢好像很世俗,但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還是要吃飯。寫作到底能不能賺錢,相信這問題就跟『在台灣做音樂能不能養活自己』是相同的。我前同事是加拿大裔華人,他用做音樂買了奧迪。
相信我,任何作品都能在這社會賺到錢,只是台灣非常輕視創作而已。
而商業創作者最常被問的就是:你是為了什麼而創作? 這問題就很像有個人白痴到問在吃麵包的人說,你為什麼吃麵包?
當然是因為餓啊,不然勒?
改為創作呢?當然是因為錢啊,不然勒?
別跟我說『因為熱愛』會走上用創作賺錢這件事的熱愛絕對都比業餘的熱愛更純粹、更有覺悟
但無論是碰到的作家、編劇、編輯、填詞人等等等其他創作職,全都是——談錢。詭異的是當你滿口都是錢時,業餘覺得我們不文藝了、不高尚了、不像創作者了
我們很市儈,WTF??
我很喜歡林思宏老師說的一句話:不要覺得談錢很羞恥,我們只是在工作上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與利益,這在所有職業都一樣;所以絕對要談錢。
是啊,哪個作家不談錢?IG作家都接Chanel男性香水業配了,我想問為什麼作家不准談錢?作家就算穿上西裝去與資方好好相談影視版權權益,這樣商業化『他就不是創作者了嗎?』
前輩圍在一起,共同與後輩分享心路歷程及『什麼該談、什麼該注意』
我很厭惡有很愛寫作把它當成沒錢都要寫,並且那是他靈魂的人。
為什麼話說這麼重?
因為這些人就是讓資方說出:你是創作者欸,你怎麼這麼市儈?一點利益都要爭!都不讓!
噁不噁心,一個商人因為普遍創作者居於弱勢,而創作是因爲熱愛才做的事被拿來說嘴。只因為周遭那些人全都在用『我沒錢也要做』的心態去寫作,讓資方覺得可以壓榨、打壓。
這時候有人會說:你應該怪那些惡質老闆,不是怪熱愛的創作者!
但起源在哪?所以前輩很厭惡,我也很厭惡。
該爭取的就該爭取、該拿的就該拿;文字是有價的!這就是我們一直在爭取並對資方、世人發聲的事情:文字、故事;它是有價的。
它絕對不是你想看就隨便去個網站看一堆『不用錢的』爽完了事。
那這些人跟看A片有什麼兩樣?當創作者開始跟觀眾收費時,他們就不看了;他們覺得為什麼我要付錢看你寫的故事?
是的,為什麼要付錢?
那說這話的人去餐廳要付錢嗎?說笑話。業餘正是在用『免費』持續餵養根本沒有花錢的『粉絲』甚至連粉絲都不是的關注。只為了自己的文章、故事多一點曝光,但是他們卻沒想過自己的行為會引起蝴蝶效應。
不只群眾覺得『文字無價』那個無價就是『無價值』
連資方也會因為市場知道『文字無價、文人弱勢』而持續打壓拼命擠上文娛圈職業人士的人。所以為什麼會有台北女子圖鑑編劇只拿一點錢的風聲?
就是大家根本輕視我們的專業。
這輕視從何來?從上述所說的蝴蝶效應得來。熱愛沒錯,但別輕視自己會創作的能力;別因為資方給一丁點糖就免費給他們『故事』
現在身為WEB3資方,我很清楚資方心中到都有多骯髒。 所以如果你熱愛寫作,首先些熱愛自己文字的價值。
如果你熱愛寫作,就別視商業寫作者與你不同,大家只不過都是在:盡力混口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