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教會的祈禱
祈禱的命令
5) 耶穌所做的也命我們照做。他常說:“你們因我的名”(若14:13)“祈禱吧”,“懇求吧”,“要求吧”(瑪5:44;7:7);在“天主經”裡教導我們怎樣祈禱(瑪6:9~13),他也告訴我們祈禱的重要(路18:1),祈禱要謙虛(路18:9~14),要清醒(路21:36),要恒心,信賴天父的仁慈(路11:5~13),意向要純正,而能取悅於天主(瑪6:5~8)。
使徒們在書信裡到處傳授給我們祈禱,尤其是讚頌和感恩的祈禱;指示我們在聖神內(羅8:15),籍著基督(格後1:20),獻給天主的祈禱(希13:15)該恒心懇切(羅12:12),並告訴我們祈禱對聖化的功效(弟前4:5)。他們也教導我們如何實行讚美天主(弗5:19),感謝天主(哥3:17),祈求天主(羅8:26),以及為眾人求恩的祈禱(羅15:30)。
教會繼續基督的祈禱
6) 人類既完全屬於天主,自當承認並宣揚造物主的主權,這是歷代虔誠的人士,以他們的祈禱已經切實作過的。
直接向天主傾訴的祈禱,應該與我們的主基督——天主與人間的唯一中保相連合(弟前2:5),因為惟有籍著他,我們才能到達天主台前(弗2:18)。因為基督把全人類和他結為一體(禮儀憲章83),使全人類的祈禱和基督的祈禱之間發生密切的關係。惟有籍著基督 、在基督內,人類的虔敬才能獲得救恩的價值而達到最後目的。
7 )藉聖洗聖事而重生的教友與基督之間,猶如肢體之與全身——教會,有著特殊而更密切的關係。因為屬於聖子的一切財富從頭——基督灌輸到全身——教會,就是聖神的賜予,真理,生命,以及其天主子身份的分享,這一切,基督居世時在祈禱中都給我們啟示了。
教會全體也分享了基督的祭司職。所以凡領過洗的人,都藉重生及聖神傅油,祝聖為精神的聖殿及神聖的祭司(教會憲章10條),能行新約的敬禮。這並非出自人的力量,卻完全出自基督的恩德和賜與。
“天主再不能賜人任何其它更大的恩典,能比使創造萬物的聖子,作為人類的首腦,且使人類成為其肢體。他是天主子而成為人子,與父同是一個天主,而又與人同為一個人;使我們向天主祈禱時,子與父並不分離;天主子的全體祈禱時 ,身與首不致分離。是這全體的唯一救主——天主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祈禱,在我們內祈禱,也接受我們的祈禱。他為我們祈禱,因為他是我們的祭司;他在我們內祈禱,因為他是我們的首腦;他接受我們的祈禱,因為他是我們的天主。所以讓我們在他內認出我們的聲音,在我們內也認出他的聲音”(聖奧斯定,聖詠85:1釋義)。
基督徒祈禱的價值就在於此:它有分于基督對父的虔敬,也有分于他在世時以其言語表達的祈禱。而現今這種祈禱以全人類的名義並為了人類的得救,仍然在全教會內,在其各肢體內繼續不斷。
聖神的功能
8) 祈禱之教會的合一由聖神所完成,就是在基督內,在全教會內,在每個領洗者內的同一聖神(路10:21)。此“同一聖神幫助我們的軟弱”,並“以無可言喻的歎息為我們轉求”(羅8:26)。他以聖子的神的身份向我們噓氣,使我們“以義子的身份,呼喊;阿爸,父啊!”(羅8:15),若沒有聖神的功能,則基督徒也不能祈禱。因為是他——聖神——通過聖子引導整個教會歸向聖父。
祈禱的團體特性
9) 基督與使徒的常常懇切祈禱的表率和命令,不應視為一條純法定的規則,實在涉及教會的基本因素。教會是一個團體,該以祈禱來表現出他的特性。所以宗徒大事錄中,首次記載教友的事是他們的集體祈禱,“他們和婦女們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以及他的兄弟們,都在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宗1:14)。“眾信徒都是同心合意的”(宗4:32),他們的合一,全系于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相通,分餅和祈禱(宗2:42)。
在室內閉戶舉行的祈禱(瑪6:6)也常是需要的,應該鼓勵教會肢體舉行的。這種祈禱也是藉著基督在聖神內舉行。但是團體祈禱有特殊的價值,因為耶穌說:“有二三人因我的名而聚會,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8:20)。
Pneuma 解作「靈」或「風」,在新約聖經多處代表聖神,耶穌說:「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若十四26)開放心懷接受主差派的護慰者聖神,能讓我們更明白主所說的話及教訓。靜修是一種生活的選擇和調適,就是選擇把時間及空間從繁忙及容易讓我們失焦的生活中分別出來,安靜心神,預備好自己讓靈風吹拂,親近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