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律師和他的管家 4/4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高媽媽點點頭說好。開始做筆記,何律師開始列:
「工作損失一個月四萬,
精神損失用你的薪水乘兩倍算八萬,
修車費兩萬五。實際上到法庭,還會有折舊跟維修不含人工費等計算方式。最後可能比較低,先不討論,讓妳知道。
藥品跟車資你說收據共一萬,
醫療費分兩種項目,一是你已有的醫藥收據,二為後續治療費用,妳認為大約多少?」
「我有的醫療收據是八千塊,復健與手術費用諮詢過後會在六萬上下。」高媽媽答。
「單據『八千』你寫下來,
後面你的傷勢醫療費就寫『六萬』。
另外他撞到妳,百分百肇責的話,過失傷害罪是刑法,跟民法是分開的。如果妳告他,到法庭做證一次,就沒妳的事,他會有刑事問題。過失傷害一定起訴,不入監的話要繳給國家六至九萬,六個月內提告。妳如果要告他不要拖太晚,這筆錢不是給妳的。」
何律師按計算機的速度停止。
「算下來約二十二萬多,你可以跟他要這個數。要怎麼說,我教妳,妳繼續寫:
『我已經諮詢過律師,刑法與民法是分開的,我認為二十五萬是合理的金額,分別是』......你把列的項目清單給他。『請你自行與保險公司聯繫,給我回覆,不然,我會告你。』
總之,妳心裡要有一個數字,最多只能讓肇事者殺價一次,其他別管,不管他講什麼,照我的方式去談。」
高媽媽聽話照做。
這次,理賠員先打電話來,態度前所未有的禮貌,高媽媽稍為強硬,堅持要跟肇事者對話即可。
前幾天那番論述還是讓肇事者心驚,畢竟高小姐只是一個管家,也一直很和氣,怎麼有見識起來,原來是因為諮詢了律師。肇事者只怕被告,心裡一直難以排除高小姐想訛詐,換做是他,隨便也知道先提告刑法,然後再來有利的談判。這種事本來都是保險公司處理,哪管是賠多少,只要大約說:「我請保險公司努力看看。」本來就是正確應對,努力不是肇事者說的算,誰知道細節怎麼賠?多說多錯。看高小姐態度滿好的,大概是這樣保險公司就想快結案,看高小姐那麼努力聯絡,準備資料的誠意,唉,趕快給點補貼結束!當初高小姐親口說,十萬醫療,保險公司總理賠金八萬也才差兩萬,到底有什麼問題?現在變成二十五萬難道還很實誠?這幾天令人焦灼,都在跟保險公司溝通,總算沒什麼大損害,一切在控制中。怎麼拆帳二十萬和解金都跟公司講好,只剩約出來簽名蓋章。
高媽媽雖然高興,但並沒有被這個金額矇蔽眼睛,馬上和解。
她自己上網學看判例跟研讀各種心得,因為傷者醫藥費不足,簽和解拿了幾萬塊先醫病,之後醫療費不夠,反悔要告,等於推翻自己簽的和解,再被告違約的很多,一毛錢都拿不到。
也看到根本沒受傷,但是車子被擦到掉漆,拿了就醫的證明,要求二十萬精神賠償加營業損失賠償的人。
還有,很多亂闖馬路,喝了酒走路不穩定,自己跑去撞路邊的車,簽了和解書過幾個月,跑到車主的學校或是家裡附近,大吵大鬧說身心創傷,車主或家人通常也付錢解決。
雖然高媽媽外表沒有大傷,但身體被撞擊後四個月才被診斷左腳輕微變形,並長達一段時間反覆地請假與復健,骨盆也歪斜,連身上的血腫都還沒消退。
在何景宜眼中,頭一次看到高媽媽這麼艱難的工作,所以他讓高媽媽的工作彈性排班,隨時可以請假去復健,還包了一萬元紅包。他特別交代收據要留好,理賠期限內與車禍相關的文件備齊,保險公司看到單據絕對會賠,只是加減乘除的問題。
恢復工作八個月後,高媽媽請求離職,因為她沒辦法久站,尤其做家事要走動,體力無法負荷。她持續醫療著,拿出自己多年積蓄墊付醫療費用,自己記錄、自己整理收據。等到錢用完才檢附單據給對方,簽下和解書。高媽媽離開前對何律師說:「我好謝謝何律師給我這麼多的幫助!車禍請假超過半個月,您給全薪,後來讓我彈性上班,又讓保險公司跟肇事者更尊重我。我很高興能為您服務四年,希望您今後持續使用關愛協會的家事員,往後也有人替我為何先生做健康晚餐。」
何律師不無感傷,忍不住想多問:「你會對人性失去信心嗎?」
「我本來就不恨他,那天車禍,我的老花近視眼鏡噴出去,半邊臉正在流血,什麼都看不到,救護車送我到醫院包紮,縫合傷口,看到在醫院外等待的他,問我:『讓我開車送妳回家好嗎?』當時,我就已經寬恕他了。他不是故意的,而且沒有把我丟包,只是他好像都不會處理這些事情。也是,我有何律師幫忙,而他只有理賠人員可以依靠。」
高媽媽接著說:
「而且,當時摩托車都毀了!我一身老骨頭沒事,實在幸運。
理賠員雖然表面冷酷,內心卻溫柔,後來以行動幫我跟公司爭取到最好的理賠金,畢竟我有醫療單據嘛,還提醒我很多要注意的事情。」
高媽媽專注於復健,就像她工作時的貫注,何景宜問她康復情形,她也會使用通訊軟體回覆復健狀況。
彷彿是一段冗長的路。何景宜想著:
「最崎嶇的地方,高媽媽已經過了。」
後來,何景宜跟關愛協會續約,持續每個月小額捐款,讓人先替代高媽媽服務,他覺得沒有高媽媽,似乎少點什麼,實際卻說不出是哪兒不同了。
圖:以文會友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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