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4/25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在公正的制度裡,才能得到平等的尊重、互相馴服?

★題目
在周保松《小王子的領悟》中,作者認為:「只有在一個公正的制度裡,才能得到平等的尊重,才能更好地互相馴服,那麼我們別無選擇,只有一起去改變制度」,你同意這樣的說法嗎?試從你的見聞實例中,闡明你的意見,無須命題。

★學生範文
在《禮記》中所述的小康社會中,國家以「禮義制度」管束百姓,河清海宴的日子是有這個大前提的,上位者若無妥善的管理,將導致謀作亂起。真正美善的社會,不應由強硬改變法律規範而起,應從日常倫理出發才是。
為達社會「公平正義」,政府制定了「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制度」,為原民子弟開闢就學大道,原住民可依法得到較寬鬆的入學條件或加分優待。當然,並非所有跟原住民有關的入學管道皆與一般生相同,有些入學管道,是必須與同樣身分者進行競爭。然不管為何,所謂的「保障名額」依然大大限縮了其他身分的權益。如此制度「馴服」了原住民,卻犧牲了其他學生的機會。
「父子騎驢」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寓言,父子為了旁人議論而不斷在驢背騎上爬下,最後鬧出兩人扛驢的笑話,難能堅持原本所做,社會的制度亦為如此。固然所謂的「制度」可能會因時代或價值觀不同而應與時俱進,但也不該為了民粹而因噎廢食!
「法律制度」乃為社會行為的天秤,古有張釋之評論:「法者 乃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此準則至今依然適用。若為了保障彼此的權益而必須改變法律,也應要能是全民所可共享且有共識,而非庇護特定身分。過多的庇護,豈不是另一類的標籤,另一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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