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初無比反腦著該挑什麼類型的攝影書做分析:要挑自己未來想嘗試的類型?還是都欣賞看看?是當初的煩惱。最終只給了自己大方向大概是不要只有圖像,希望能看到些關於照片、作者的故事或訪問的內容,不然我上網照片看就好。
隨後順手抓了三四本順眼的書籍,與多數人一樣潦草的翻了個幾頁,就捧在自己的手上,這本光影詩人就是這樣順手牽羊抓到的,我沒有預先設想什麼類型、作者,但意外看到這本還是覺得幸運,就是李屏賓啟發了我當初對電影的嚮往,好像沒有理由不看他的攝影集。而決定認真讀的原因並非出自於對他的欣賞,畢竟這本少說也有兩百多頁。
除了旅行與片場的攝影外,它細緻的收錄了李屏賓在片場與多位導演的小片刻、他對這部電影的光影解讀。
好似乘著他的光影遊走在書中一樣,「光影詩人」大概就是這樣的魔力。
對美感、創作、攝影的觀點,搭配著沿途的城市街景、自然風光,是書籍前半段的內容。就如本人對自然光的執著,全部照片都是直出且沒有調過色,甚至有時失焦有時過曝,看著街道、丘陵、沙漠,在光影最真實的樣子下被成像在紙上。後半段則是自然生物及當年片場的側拍,主題改變了,但不變的是他眼裡的光;不只能渲染穿透環境,還能令我們看穿一個人的心。
原來,一個彪悍大叔的內心、個性,會是如此細膩入微,有如與生俱來的寶藏。
過往,都是透過電影畫面在認識李屏賓,欣賞它的平面攝影,則是第一次。看完的當下只覺得如果他只是位平面攝影師的話,或許不會存載在我仰慕的眼神之中,這句話既不是褒也不是貶。在傍晚或是陰天之際,光絲以似優雅的姿態千變萬化從天際灑落,一層層暖意融為蔚藍天際的衣裳,都被他對攝影真摯呈現的態度給一五一十得呈現出來,尤其是在切換段落時的全滿風景,就是美。
從而看出,光與影的足跡是李屏賓的擅長之處,因此比起攝影書,「光影詩人」更像是一本影像化的自傳;那些光景、記事,是李屏賓的足跡,用相片一層層卸下他外表粗獷、嚼著檳榔的負面印象,原來,一個彪悍大叔的內心、個性,會是如此細膩入微,有如與生俱來的寶藏。所以對我而言文字記載才是「光影詩人」珍貴所在。最後與聞天祥的訪談,更是記載下入行前到入行後的每一步過往。
過去我一直都在找尋覓李屏賓的風格,而對風格的態度,李屏賓在其中說到:我拍過最少顆鏡頭的從《海上花》三十三顆到最多四千顆鏡頭的《方世玉》,因此我沒有一個既定風格,也不追求風格,我喜歡得就是一顆八到九分鐘的長鏡頭去呈現光影的角度。一個電影攝影師,他認為盡可能去多元化,別太單一去追求個人的喜好與風格,時間久了風格就會在這其中沈澱進而被發掘。我很認同,也在他身上看見了一點自己的影子。
到了《戲夢人生》的時候,燈這種非自然產物,幾乎已經消失在侯導的想像之中,侯導還擔心的問他這樣行不行、你是不是有什麼法寶?「可以啦,沒有法寶,只有一個曝光點。」只見李屏賓這樣回應。
從我接觸攝影到現在,閃光燈幾乎沒用過幾次,原因則是我沒有想過會需要,一路以來,拍攝許多次明明日光充足到不行的場景時,都會有朋友問說,你的閃光燈呢?沒閃光燈不能拍吧?等...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先前的我沒有接觸或是受過任何打燈訓練,而這是我慶幸的,也因此造就了我對一張照片生成前,所思考、觀察的事物,多半是觀察光影的走向,我去尋找光、發現光,而非去製造光。說打燈不好嗎?也不是,只是這個過程,使你的觀察更加細微與敏銳是真的;我始終這麼認為,我找到的光,比我造的光,更加珍貴。
這是我在「光影詩人」中,找到與李屏賓在觀點上的共鳴,不是慶幸自己與大師走在一樣的路上,只是慶幸自己,也走在問自己、與發掘自己風格的路上。
後記:給自己一個空間忘記日常的汲汲營營,灌注得去抓住腦海裡不斷依稀閃爍的靈感,抓下來,寫下來。更是讓自己好好去回朔過去可能即將被自己遺忘,或不曾回想過的經歷,思索當初自己當初為何而決定,與現在自己做的決定有什麼不一樣,更重要的事,不讓自己忘記擁有曾經的思路與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