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沒有人會否認每個人都有一個獨特的靈魂吧?
有沒有人會承認自己跟這個世界上某個人一模一樣?
既然如此
為甚麼我們要被要求特殊表現優秀
其他地方卻要跟他人保持相同?
這個社會很多混淆的地方在於
把法律/道德/文化 混為一談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意味著即便一個人守法,她依然可能是個人渣
道德是拿來修身養性,而非用於規範別人;明明改變自己就比改變別人容易,憑甚麼我要配合你改變我,你為甚麼不先改變你自己?
文化是一群人展現出來的價值觀,如果公司文化是年功序列,表示資源就會放在這個價值上,別人上班跑出去買菜卻還是步步高升也不干你的事。
Ex: 在辦公室罵髒話,怎麼了嗎?
沒有違法,也跟道德沾不上邊,要說這個公司的文化是溫良恭儉讓
好的 如果你們要求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相當於我的工作意志力被要求削弱於抑制罵髒話的衝動 那就別要求工作表現
有一好 沒兩好 一如既往 亙古不變
因為獨特而喜歡,也會因獨特而厭煩;如果不喜歡這顆靈魂的全部,請從一開始就全部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