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主張,工作不需要有意義,重點要有成就感;在下不禁好奇,那有工作是很有意義,但是沒有成就感的嗎?
多數人應該會贊同賺錢就是工作的意義。但是高額報酬是工作的考量之一,不會是全部的面向,所以暫且不談。
成就感是一份工作能否做得長久的關鍵,而意義又能為成就感加值許多;工作可以沒有意義,但是需要有成就感。
藉流水線作業員舉例,單一重複的工作內容不免讓人覺得枯燥乏味,基本只要培養出慣性動作就能完成工作,實在舉不出其中有什麼工作意義,不過成就感是肯定會有的,產品一樣樣的經過面前完成階段性組裝,縱使成就小小的也值得喜悅。
所以,工作的意義與成就感其實是一段三角的邏輯性關係:
-意義是成就感的充分條件
-成就感是意義的必要條件
-工作跟成就感是充要條件
有意義的工作能為成就感加分;沒有成就感的工作不會帶來任何意義,只會思考該如何完成工作事項。工作沒有成就感容易委靡厭倦,想換新工作;成就感來源是工作時,就會願意一直做同一份工作。
是以,有成就感才能證明意義的存在,也是對一份工作感到滿足的條件。
最近看見英國歌手P!NK的得獎感言,內容大意是她的女兒向她傾訴容貌焦慮,P!NK回應有許多人批判她頭髮太短身型太壯但是她從不改變,結尾問女兒:「我的世界巡演是不是場場完售?」女兒回答:「是的,媽媽。」
如果P!NK的演唱會沒有場場完售,如果P!NK的演藝事業不能帶給她成就感,那她還能驕傲她在工作上的堅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