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8/1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15 當宣教遇上同婚

在灰塵和高溫當中,群眾焦躁地行進,非常興奮地回應節慶的魅力和盛大場面:包括燈光、音樂,婆羅門成員重複低吟禱告的節奏,以及數以百計男人汗流浹背、自豪地肩負的偶像。這些都是宣教士在街頭佈道的背景,隨之而來還有需要聚精會神進行的冗長論證;有學問、帶敵意的人會前來質疑基督信仰,與佈道者針鋒相對;質疑者背後總是站著支持他們的群眾,當印度的古老信仰遭中傷的時候,隨時義憤填膺,挺身而出。這些經驗如火一般考驗那些宣教士當初在學院喝著咖啡、友善地辯道而得的觀點,也考驗和改善他們的宣教信念。宣教士會用兩種說話來回應聽道、質疑的人。其中一種讓印度眾宗教之間已經嚴峻的張力,進一步惡化。另一種則讓群眾放心,以為根本改變信仰並非必須,然後皆大歡喜散去,節慶的和樂氣氛恢復,不過關鍵的宣教初衷就犧牲了。(頁55)


以上佈道事件發生時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印度仍然是英國殖民地。紐畢真以及宣教士夥伴,身為英籍白人,屬於殖民者的一方,當地聽福音的人則是被統治的一群;紐畢真宣教團隊的社經地位,比大部分參與宗教節慶的印度人為高。在政治、社會、經濟等領域,印度教徒處於弱勢,可是在文化和宗教領域卻不然。印度教作為當地主要的宗教,有悠久的歷史、深厚的知識寶庫,以及與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傳統。與基督宗教及其宣教士相比,印度教及其信眾是占絕對優勢的一方。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宗教等因素錯綜複雜,使不同宗教信眾之間的關係緊張,甚至產生敵意,最後化約為力量的對立、較量、權益,不利彼此理解和跨宗教對話,從紐畢真所描述的佈道現場可見一斑。這種緊張、敵意、缺乏對話的結果,也如紐筆真的觀察:基督宗教不是以宣揚唯一真理之名參與印度不同宗教之間的衝突,讓聽眾不歡而散,就是淡化信仰的排他性質,犧牲領人歸主的初衷,皆大歡喜而結束。

 

基於世界宗教多元這個事實,也基於跨文化宣教的環境,要化解類似上述不同宗教之間的緊張、敵意、缺乏對話,甚至進一步宣揚福音,領異教徒歸主, 除了必須著手處理政治階級、社經地位、文化話語權的不對等之外,也必須建立基督徒與異教徒的「共同語言」(common language)。這是借用大英國協猶太聯合會(United Hebrew Congregations of the Commonwealth )首席拉比薩克斯(Jonathan Sacks,1948~2020)的說法。薩克斯在一九九○年英國廣播公司年度里斯講座(Reith Lectures)談論宗教在世俗社會中的角色,指出公共領域(議會、媒體等)缺乏共同語言,即對爭議中事物一致的描述和對特定價值觀共同的重視,以致難以透過溝通彼此了解,進而達至共識。後果是,社會上各人變得不知所云(inarticulate),公共領域最後成為你死我活的權謀擂台,或者是更壞的沒有權謀只有拳頭。

 

以二○一○年代的十年間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爭議為例,立場不同的群體對於「婚姻的本質」有不同甚至互相排斥的描述和價值評斷(即不同的語言而非共同語言)。同運群體認為婚姻不應只限於一男一女,同性伴侶之間的愛與異性伴侶之間的愛一樣高尚、一樣值得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係保障。保守基督教群體則認為同性伴侶之間的愛(尤其是性方面)違反自然,也違反造物主的旨意,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係應該只限於一男一女。回顧更廣泛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支持和反對雙方似乎建立共同語言(例如對婚姻的本質一致的描述和價值評斷),溝通無效。最後循司法途徑,由大法官釋憲做最後定案;另一方面則透過公投反映民意。但問題並未徹底解決,大法官釋憲是以司法擂台代替血肉擂台,是憲政體制用來避免各方流血衝突的折衷方案(Hobbesian bargain);公投則似乎演變為敵對陣營動員力的比拼,突顯雙方意見互相排斥,越發極端,無助建立共同語言,未來溝通也就無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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