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我簡單介紹了HR的各種職能。本篇將專注於分享招募工作的流程和步驟,會將內容分為上下兩篇,按照作業順序來說明。如果你對某些部分有更深入的興趣,歡迎在留言區交流。
(本文所述內容僅為個人經驗和觀點,不代表任何公司或個人的立場。所有描述均為匿名化處理,旨在分享經驗,並無意影響任何人或組織的聲譽。每間公司的招募HR作業可能不同。)
招募HR的核心職責是找對的人,而判斷「對的人」需要透過與用人主管的合作來釐清以下幾個重要資訊:
有時主管可能不清楚需要具備哪些特質的人員才能彌補流失,這時HR需要協助主管釐清職位需求,避免單純按照前任員工的經歷尋人。這種做法不僅耗時,且往往無法找到真正適合的人選。具備同樣經歷並不代表具備同樣能力,因此,在這階段更著重於基本條件,如產業背景、學歷、證照等,以避免過高的條件限縮潛在人選。
根據不同職缺的特性,HR會選擇不同的招募管道:
整體的招募時長會因當時的就業市場環境、公司政策、招募流程以及人選是否在職等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越快找到合適人選越好。獵頭公司和派遣公司會提供履歷,而人力網站或公司招募網站除了吸引投遞履歷之外,HR也可以使用不同條件進行搜尋,因此就需要進入到下一個環節,篩選合適的履歷。
當收到或搜尋到履歷後,篩選工作就開始了。這個階段的篩選標準通常較為寬鬆,主要會淘汰不符合任用標準的人選,例如未成年、學歷或科系不符等。
主管可能因為過往用人的經驗,對居住地、學校、工作經驗等有偏好,HR就需要了解原因,以便在後續篩選過程中更精確地挑選出合適人選,或者也可能透過溝通來說服主管改變想法。例如,若過往錄用外縣市的人選經常因交通問題在半年內離職,這種情況下若有充足人選,可以滿足主管的偏好;但如果沒有足夠人選,也需同步此資訊給主管,讓他了解這種偏好可能會影響可用人才的數量。
在確認主管的意向後,HR便可以正式邀約人選進行面試。邀約的方式可能包括:
邀約時需要確認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等細節。面試當天,HR應在大廳接待人選,詢問是否需要水或是簡單介紹洗手間的位置,並進行簡短的談話,幫助他們緩解緊張感。接著,人選會進入與主管的面試環節。
面試結束後,HR會與主管討論人選的表現,評估是否符合職缺需求,以及是否進入下一個流程。同時,HR需確認應徵者在履歷上留下的聯絡方式,避免在不適合的時間聯繫,影響公司形象。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勞基法》第17-1條規定,用人企業不能事先面試派遣勞工,也不能在決定錄取後將勞工轉由派遣公司僱用。因此,在涉及派遣勞工時,HR無需安排面試,只需在收到履歷後確認相關資訊、過往經歷,與主管討論,便可決定是否錄取。
下一篇文章將介紹主管面試後的作業,包括HR面試、錄用決策、報到等。
(本文所述內容僅為個人經驗和觀點,不代表任何公司或個人的立場。所有描述均為匿名化處理,旨在分享經驗,並無意影響任何人或組織的聲譽。每間公司的招募HR作業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