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問閣下盡的什麼孝?
接住孔子這話頭,且試著從《論語》了解孔夫子對孝的看法。
葉公有一次對孔子提及治下有一個正直的小民,父親偷了羊,作兒子的不但不護短,還主動向官府告發。孔子聽出葉公的得意洋洋,很不以為然地回說:真有這種事,落到父子關係,應該是為對方隱瞞,那才合乎人性吧?
為維護父權,刻意為老父掩護,無視法律的存在,這是後人由此衍生的解讀,等於是為儒家的愚孝再添一道墨色。孔子如此這般解釋,是因為他把孝拱為最高價值,因此漠視法律嗎?
孔子曾經出任魯國的大司寇,那可是最高層級的司法官啊。難道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孔子絕不認同偷竊合理化,然而作為血脈至親,當有不同的處理。論父子之親,即便是逍遙方外的莊子,都還曾假借仲尼之口說出「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父子人倫,原是根深柢固的天性。出於人性的真情,作兒子的不該出面掀老父的底。受儒家影響至深的韓國,因此就有法律明文規定血親有權迴避作證。
基於「愛親」不忍「告親」是極端特例,可不意味日常事親,對父母的錯就得視而不見,連勸告的機會都不給。「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父母有錯,還是得伺機婉言勸諫;可父母如果屢勸不聽呢?孝子只是「勞而不怨」,儘管暗自擔心,不改對父母的尊重,更別說怨恨父母了。
《孝經》闢有專章討論諫諍,論述更為直接也更為細膩。
先是曾子提問:「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作兒子的對父親言聽計從,是不是就叫孝?這段話或許就是後世「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原型。古典儒家如果認可這般觀念,孔子回應時應該給予大力肯定,可惜文獻的記錄不是。夫子的反應竟然是不可思議的激烈,氣得直吼:「是何言與?是何言與?」
你這是什麼話?這是什麼話!
孔子激動地丟出兩句反詰以後,這才接著說:人父幸而有懂得適時諫諍的「爭子」,方能免於不義。作人子的明知父親犯錯,自然要提出諫諍;同理,以事父之道推於事君,為人臣者當然也得適時提出逆耳的忠告。光懂得俯首聽命,這算什麼孝?
古人常說忠臣出於孝子之門,推孝為忠,其間的關聯恐怕不只一般想像的「順」,而是「諍」。「孝」是目的,「順」可能是手段之一,可絕不是唯一。
可惜世間的「孝順」,常落在「順孝」的狹隘定義上。一想到傳統儒家的孝道,就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再把曾子病危那段記錄放進來,傳統孝子必得作小伏低的形象就更加鮮明:「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
曾子臨終,交代幾名親近的門弟子掀開被褥檢視四肢:這具身軀既是父母所賜,他一生謹慎維護,不敢讓身體有任何毀傷,就為了成全對父母的孝道。
我們暫且跳開解釋一下。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把這般論調推到極端,連頭髮、指甲都不能剪了?恐怕不是。古代有肉刑,先哲把「不敢毀傷」作為「孝之始」,其實是強調孝的底線是規規矩矩作人,至少不犯法,免得招來肉刑伺候,既毀了自己的身體,也傷了父母的心。
再引《論語》另一段:「父母在,不遠遊。」想做儒家的孝子,似乎就得把自己綁死在父母身旁——可「不遠遊」的後一句是「遊必有方」,對父母交代了去處與目的,遠遊有何不可?
儒家重孝,對孝的著墨不少。期待「子孝」之外,其實也設定了「父慈」。父慈子孝,理應是雙邊的平等關係。但在有限的經教當中,為什麼更常露面的是「孝」?
先說子夏喪子。
孔門四科十哲之一的子夏老來喪子,因為愛子辭世哭到兩眼失明。曾參專程前來慰問,先是陪子夏哭了一陣,直到哭得忘乎所以的子夏哭完愛兒,再哭自己,怨恨老天爺奪去愛子後又奪去視力。曾參聽著老同學抱怨,收住淚水,很不客氣地指責子夏:當年父母去世,你好像無關痛癢,幾乎沒人知道你沒了爹娘;如今兒子死了,你哭到兩眼失明,厚薄如此,還敢辯稱自己無辜?
虎毒不食子。即使凶猛如虎,毒爪也不會伸向自家小虎。舐犢情深,但看母獸深情地舔著小獸是動物界普遍的常態,便知慈愛是動物的本能。先天的本能只須順其自然,無須著意教導;後天的孝卻得通過教化,善加培養。
儒家何以教「孝」大於言「慈」?
無他。克服動物能「慈」不能「孝」的本能,彰顯「人」性光明。
《廿字真經讀經筆記》-58 釋「服敬侍親,是為順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