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則靠爸新聞
我看完的心得是: 又來了
懶人包一句話說完這則新聞就是:
縣府人員將「講者靠爸」的訊息誤傳給講者造成講者不悅憤而開講前離席。
當下承辦人員對講者的回應是「抱歉傳錯人」
最後她的結局是引咎辭職
這真的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公家機關主事者到底有多少知道甚麼是當責?
負起責任的意思是
對於已經發生的過犯「不僅」知錯
「而且」能改
甚麼叫做能改?
意思就是能夠改進
所以我們才有「知錯能改」這句話
而沒有「知錯下台」或「知錯離職」這句話
我們想看到犯錯的人或做出錯誤決策的人
可以知道並承認錯誤
然後提出改善的對策
而不是下台辭職一走了之
然後稱之為「下台負責」或「引咎辭職」
沒有
這一點也沒有負責
下台或辭職並沒有解決任何事
錯誤已經造成
傷害已經發生
雖然這比起說謊被戳破犯錯又硬凹 (然後離家出走?) 來得好
但也只是好在沒有繼續犯錯或繼續擴大傷害
並沒有解決任何事情
「下台就是下台,沒有所謂下台負責。」
我們要看到的是主事者知錯能改
因為下台就只是下台而已
一點也不負責
更沒有「下台負責」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