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 勞工甲因病退出職場,勞保中斷多年(曾經參加國保),現在滿65歲可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嗎?。
- 公務員退休(軍人退伍),以前有勞保年資,可以請領嗎?
勞保中斷,保險年資不會消失(斷保年資)。
- 勞保被保險人退保後,原有的勞保年資會予以保留,未來再受僱從事工作參加勞保時,無論停保期間多長,勞保年資均會合併計算。
- 98年1月1日修正施行勞保條例前有勞保年資。可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勞保老年給付分3種:
1.老年年金給付。
2.老年一次金給付。
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98年1月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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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甲因病退出職場,勞保中斷多年(曾經參加國保),現在滿65歲可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嗎?
符合以下規定就可以。
- 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
- 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 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根據修正後的勞保條例,只要曾經參加過勞工保險,不管中斷投保多久,都可以在年滿60歲(請領年齡將自107年起逐步提高到65歲)時,提出老年給付的申請,此外,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也不受5年請求權時效的限制。即使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仍可以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
公務員退休(軍人退伍),以前有勞保年資,可以請領嗎?
98年1月1日
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
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
被保險人於轉投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時,不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者,其依本條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年資應予保留,於其年老依法退職時,得依本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標準請領老年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