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如果硬要把英語句式 (比如 2.6.14 和 2.6.16) 寫作上古漢語的句式,我們有﹕
這樣的成份劃分是人為的,但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需要以使用習慣為依據﹔2.6.14_2* 和2.6.16_2* 顯然不符合英語用者的習慣,「's paws」或「's opinion」都不是合式字符串。按下劃分的成份則似乎可以接受﹕
「the paws of ...」和「the opinion of ...」明顯屬於函子型,需要基本型 n 來滿足,而「the dog」和「John」都屬於 n。由此可以隱約見到,至少在從屬格這一問題上,英語的函數結構沒有那麼明顯,如果不是沒有的話。「's」﹑「... of A」﹑「B of ...」都沒有一致地確立一個函子/論元關係。
上古漢語的從屬格卻有兩個非常顯著的特徵。
一,從屬標記必須與從屬項合成一個成份,沒有例外。我們稱這個成份為「從屬成份」,或稱為「之 B」。
二,假如有字符串「A 之 B」,其中的從屬成份「之 B」必然是「A」的函子,而「A」必然是「之 B」的論元,這符合後項為其前項的函子的原則。
如要繼續解析,倒置「之 B」的前後項是不必的操作,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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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