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式的逃兵後續發展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 逃兵有罪?還是兵役制度有漏洞?王大陸事件討論

🔎 問題引導:

近期王大陸疑似 透過不實病歷或冒名頂替體檢方式逃避兵役,引發社會關注。🔥

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即使構成犯罪,刑罰真的會有足夠的嚇阻力嗎?

如果 刑責輕微,罰金可解,年滿 36 歲又可除役,那這是否對依法服役的役男極為不公? 🤔

服兵役的公平性是相當重要的

服兵役的公平性是相當重要的



📌 逃避兵役的法律責任: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 3 條第 4 款 明確規定: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即「以不實病歷或他人冒名頂替,規避兵役體檢,構成『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

⚠️ 刑責觀察:

實務判決多為 6 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

若無前科,且坦承犯罪,極可能獲緩刑

年滿 36 歲,依法「除役」,兵役義務直接消滅

💡 換句話說,若符合上述條件,逃避兵役的「成本」或許僅僅是一筆罰金?

📢 逃兵 vs. 依法服役:公平性問題?

🔴 兵役制度的漏洞?

1️⃣ 刑罰輕微,嚇阻效果有限! 🚨

  • 罰金可替代服役義務,法律公平性大打折扣!
  • 役男們需要服完整的兵役,違法者卻能「花錢解決」,這公平嗎?

2️⃣ 年齡條件 = 逃過一劫?

  • 36 歲後自動除役,導致部分人以各種手段「拖到 36 歲」,最終免役成功。
  • 是否該修法 延後除役年齡強化違法逃兵的替代懲處?

3️⃣ 依法服役者的心理不平衡? ⚖️

  • 服役役男遵守規定,完成兵役義務,卻目睹他人利用漏洞成功逃避。
  • 這是否會打擊一般役男對兵役制度的信心?

📢 「服兵役是義務,卻有人可輕鬆規避,這真的合理嗎?」


🚀 結論:該如何堵住逃兵漏洞?

強化醫療審查,防止假病歷輕易過關!

加重逃兵刑責,讓違法者付出真正代價!

延長除役年齡,避免「拖到 36 歲」成為逃兵捷徑!


Q&A


Q1:逃避兵役的刑責,真的那麼輕嗎?

👉 是的,大部分案例都判 6 個月以下,且可易科罰金或緩刑,實際影響有限。

Q2:如果有人用假病歷逃兵,會被發現嗎?

👉 如果檢調查辦或有人檢舉,可能會被追訴,但過去也有許多逃避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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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上,「名份」決定了一切,例如嘉靖皇帝為了確立自己的地位,不惜 打壓大臣、強行改變宗法。然而,在現代法庭上,「被告」只是程序上的名稱,並不代表錯誤或敗訴,案件的勝負仍取決於 證據與法律依據。即使有人對程序名稱不滿,也無法像古代帝王般 碾壓法庭,強迫改變制度,法律仍會依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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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提供一個逆向思維,如果有人離婚後不養小孩,若對方未依協議支付撫養費,可透過訴訟取得法院判決,即便無財產可執行,該判決仍可長期保留,作為未來子女免於撫養義務的法律證據。提早行動不僅能確保子女的權益,也可避免未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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