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開假發票不是罰錢就好,還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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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假發票不是罰錢就好,還有刑責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前陣子有長輩問:有朋友公司想請他開立假發票(朋友動機略),問我這樣可以嗎?我說:做了被查到會被關喔。長輩疑惑有這麼嚴重嗎,被查到不是補稅或罰錢就好嗎?

不是喔!假發票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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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律師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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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查判決時,看到某藝人被告返還借款的判決,判決最後寫到「交付金錢之原因本即不只一端,原告既無法證明其與被告(即某知名藝人)已就系爭款項成立消費借貸合意,則其本於民法第478條規定請求被告如數清償,於法不符,無從准許。」
昨天分享「開假發票不是罰錢就好,還有刑責」這篇文章後,有方格子讀者來訊:「我以前遇過客戶,他本身是農地上的修配廠,沒有商業登記。遇到車主需要發票的時候 都拜託其他有商業登記的幫忙開發票,這種案例會構成圖文上的開立假發票嗎?」
早上看到臉書上有人分享某家天使會被金管會列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證券業務之業者,我便上「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瀏覽,看到幾個之前看過的名字,讓我想起之前案例,這些案例大多因為以下手法而上了詐騙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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