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編文章中,筆者曾提到自己已達到「財務自由」的狀態,但實際上,我並沒有存下大量的財富。市面上常聽有人說,必須擁有 5000 萬或 1 億以上的資產才能稱得上財富自由;但我認為,真正的關鍵在於客觀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找到屬於自己的自由可能性。
早前的文章中,我提到台北市每人月平均消費為 34,014 元(參見:相關文章)。對我而言,我的日常消費都嚴格控制在這一基準以下,這使得我能夠有效地管理支出,並將多餘資金用於資產累積。
在出社會初期,我的年收入便穩定維持在 70.1 萬元以上甚至更高。七年來,我堅持記帳與理財,將資產投入到金融、電信類股或 ETF 中,努力讓收益能超越平均消費水準。簡單估算來看:
這意味著,這時被動收入便覆蓋了日常消費,未來就能將剩餘的資金持續投入市場,更進一步累積財富,而達到財富自由。
當然,很多人會質疑:這樣的策略是否真的能讓生活過得舒適?物價上漲、通膨問題讓人擔心可自由支配的資金有限。對此,我常說,讀者們,你們追求的是「自由」?還是「財務」?所謂的自由,應該是能夠掌控自己的財務狀況,擁有選擇時間與生活方式的權力,而不是單純地花錢無度。
許多人認為結婚、生子、買房、買車等大額支出會讓財務自由變得遙不可及,但這些都是個人選擇。也許能找到價值觀相似的伴侶,彼此分擔開銷,生活也會變得更輕鬆自在。
筆者並非靠著一夜暴富達到財務自由,而是通過客觀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嚴格控制支出,以及長期穩健的投資策略,讓被動收入逐步覆蓋生活開支。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重要的是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理財方式,並堅持下去。希望我的經驗能給各位正在追求財務自由的朋友一些啟發與勇氣,讓我們一起朝著更自由的生活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