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東方或者東方悲劇(二):受侷限的個人選擇,與不反思的存活策略〉2025-12-13
在先前的文章裡面,我們談論了從種族或文化上相信一群人「本質邪惡」的想法所具有的危險性,說明負面的刻板印象往往會與具體的衝突構成一種更難打破的螺旋。也指出特定的文化背景不必然會發展成相似的樣貌,曾經有相近文化的不同群人,在不同的歷史機緣與人的行動中,也可能走出完全不同的道路。
但在「非本質」的另一面,這種於歷史之中長期形塑出來的文化,依然會讓存在於其中的人,難以避免地沾染一些習性;而這些個體身上的習性又會聚集起來,將文化繼續推往某一個方向。在這個意義上,文化中的個人需要負起某種責任,但這樣的責任,有多大程度能被追究到他自己的選擇?
民主社會中選擇的侷限
以美國或台灣的情況來說,如果人們要抱怨社會、抱怨川普政府、要抱怨賴清德政府,或者要抱怨立法院藍白多數的現狀。旁觀者或許可以說:「那是你們自己投票投出來的結果」。
但即便是民主選舉,這種「因為你們如此投票,你們就要負起全責」的說法也不完全正確。首先,我們可以、也需要去檢討,這些選舉的結果有沒有什麼「非民主」、「違背公民自主選擇本質」的因素。
譬如外國政府、大企業資本、假訊息、虛假政治宣傳等種種影響因素,當人民因為種種外力,無法獲得做出明智判斷需具備的事實,「自由選擇」的基本假設就被破壞掉了。
而且,在種種過往的歷史與當下國際政治角力的影響下,人民的選擇也會受限於一個更大的時代脈絡與視角,不只無法做出「最合理」的判斷,也不該被直接視作公民意識的展現。
我認為,唯有當人民真的能在足夠透明的資訊環境中,透過思辨來做決定,我們才能真正要求人民負擔完整的道德責任。在那之前,我們固然要承擔選舉的後果,但態度或許更像是在面對一場災難,不能因為民主與投票制度,就認定一切後果都是人民「自找的」。
而在選舉之外,那些在生活裡面反覆發生,形構一個人人格特質的大大小小選擇,也同樣受到社會結構、教育體制、歷史積習、外部因素等諸多影響。民主社會就像是一個相對開明的家庭,能夠容許更多元的個體在其中成長,但同樣有諸多積極與消極的力量施加在個體身上,使得我們更有可能朝著某種形象發展,而非相反的模樣。
非民主社會下更大的侷限,與「意見」本身的風險
民主社會已是如此,那如果是像中國這樣,人民甚至無法直接選舉的地方,中國共產黨所造成的錯誤--包括文化大革命帶來的一系列惡果、瀰漫在整個社會(甚至擴及海外中國人社群),與現代世界相牴觸的價值觀,又有多少程度是人民應該負責的?
在民主社會中,國家的文化與產業特徵、政策與前進方向,就已經會對個體造成巨大的影響。譬如在以科技產業為「矽盾」的台灣,重理工輕人文的價值觀無可避免會瀰漫在全國。資源分配的差異也會直接地影響許多人的職涯與人生選擇。
在非民主社會就更是如此,人民不只沒有機會選擇政府,甚至無法大方表明與「官方觀點」不一致的意見。全中國數億人民集結起來的力量或許能夠改變這件事,但那和民主社會定期有選舉的情況不同,這樣的改變需要無數人同時冒著巨大的風險揭竿才可能發生。
在那之前,感到不滿的人民連表達自己的意見都得小心翼翼。不只是用詞需要「和諧」,甚至連自己在網路上與現實裡的存在,都隨時有機會「被消失」。
不反思作為一種生存策略
在這樣的環境裡面,不去反思、甚至本能地厭惡反思,跟著「大內宣」的步調說話,一定程度上,是生存的重要策略。如果一個人從小就在這樣的環境生長,他的價值觀,幾乎不可能和民主社會中成長的人一樣。
就算真的有「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存在,那也不能直接當作證據,反過來說其他人「自甘墮落」。我們無法真正體會,那些一輩子生活於資訊相對封閉的專制國家中的人經歷著什麼,存在於不同社會環境中的人,其需要面對的課題、困難程度與可以使用的方法,都截然不同。
進一步來說,一個生長於自由民主國度的人與一個生長於專制獨裁社會的人,如果他們同樣不怎麼反思就過完一生。或許其中一個人就這麼誤打誤撞成為了「普通好人」、另一個人則迷迷糊糊成為了「普通壞人」。這怎麼樣都難以令人覺得是公平的。
最終做出錯誤行為的人固然需要承擔後果,但我不認為可以輕易說那全是「個人選擇」。就好像身處於富足家庭的人,更有餘裕不犯下「為了生計」的錯誤,如果犯錯了,也更有機會被挽回過來。
我認為,這種不對等的出發點,亦為我們凸顯出了我想在後續的文章談論的下一個問題:身處於集權社會中,那些承受痛苦並想要改變的人,他們究竟有什麼路可以選擇?在那種處境之外的世界,又能為這樣的人類做些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