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這一系列到底該如何收尾,直到最近第三次身障手冊的審核通過後,才決定來寫這系列的最後一篇。
第一次拿身障手冊年限是兩年,之後再重審一次都是拿五年。
我清楚的知道,對我來說或許永遠沒有痊癒的那一天,我其實也已經很習慣和它共處。所以這起、承、轉,可能永遠不會有合。其實我不認為是壞事。因為這樣的生長環境,造就了這樣的一個我。當然也跟天生彆扭的個性有關吧(水瓶座~~神經病~~剛好得了精神病~~)。當初真的是很痛苦,現在我的藥物主要就是睡眠和精神疾病藥物(針劑+口服藥),主要是針對幻覺、幻聽的部分,可以說一切在可控範圍內,能正常上下班,但是情緒的波動非常的小,不太易怒,但也不太易感(所以想寫的東西就變少)。
我一直認為自己的創作和神經病+精神病有很大的關聯,一個是以不同視角在觀察社會。一個是以肉體的疼痛在經歷著人生。所以當情緒變得很平的時候,總覺得沒有活著的實感,就只是很理性的觀察著而已,身體像是沒有感覺。對。就像靈魂。
靈魂是無法感覺疼痛的,但卻可以看穿它。不只是疼痛,人的每一種感覺,靈魂就是可以很輕易得找到那個模式,看穿它,卻不感覺它。所以,也不會有太大的反應。
嘛、目前為止我覺得我的感覺就是這樣的,雖然有產出,但不多。有很多想法,但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去實踐,有時候會對這樣的自己感覺有些厭煩呢。
至於插手別人人生的事,我並沒有想要去做。人無法為別人的人生負責,就像沒人能幫我對我的人生負責一樣。我只是傾聽、給與盡量多不同角度的解法、或者說面對心態,但實際上要怎麼選擇怎麼操作,最終當然還是要看當事人如何決定。我無權干涉。
能夠有一段時間,心可以很靠近,也不小氣的給一些溫暖。我認為至少是我目前現階段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的東西了。我討厭證書,也不會去考甚麼資格,而有精神病的神經病人生,是我能最接近社會但又不那麼平凡的呼一口氣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