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時,東亞大部分文明地區(這土地的人把文明地區中心稱之為中國)正被一個發源自滿洲、叫作「清」的帝國統治。在清統治下的不同民族,都被馴化並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滿洲化,最明顯的跡像是髮型與衣服,但是還保留部分未被滿人統治前的文化,例如各地的信仰與傳統漢字。
在這土地上,十九世紀出生的所有人,一出生就是清帝國的臣民,他們所信奉的傳統道德,讓他們認為效忠、聽令於天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他們恐懼帝國,同時也認為帝國正在保衛他們,保衛他們的家庭,文化,語言,制度與生活方式。
這些臣民和我們是一樣的:希望能繼續使用漢字,與說自己的母語的朋友玩樂,希望每天能夠吃上飯喝杯茶,晚年的時候能有安樂的生活,也希望自己的人生有榮達發財的希望。他們當時寄望的就是科舉:無論你生於怎樣的窮鄉僻壤,只要努力讀書,你就有可能成為文明地區中心的權貴,得到名譽與財富。
他們已接受與習慣了這樣的生活,也愛自己的生活文化,不希望被人摧毀,他們跟我們是一樣的。
他們跟我們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們換取這種保護的代價。他們與帝國結下潛在的
社會契約,以敬畏的心態,乖乖地接受天子腳下帝國的統治與一切命令,期望以這些東西換取帝國的保護。
在
鴉片戰爭中,廣州受到了英國的襲擊,而帝國被發現可能無力保護臣民,以致日後割地並開放通商,使不尊重本地法律習俗、說著陌生語言的外地人在社會各處行動,而且他們和當地人引起衝突時,被優待的反而是外地人。有相當部分的臣民非自願的被迫接受新統治者,如果你是香港人與臺灣人,你會很了解這大概是怎樣的情況。
而這正是當年清帝國臣民面對的處境,政府失去了保護自己的能力,破棄了保護自己的承諾,卻繼續要求臣民盡所有對帝國的責任。這個以被統治換取被保護的社會契約,「被保護」的部分開始散失,只剩下「被統治」的部分,就會引起質疑,正如今天的我們一樣。如果給清帝國的統治,是保留不了我自己的母語、文化,在別人入侵我的家園時我反而要被欺負,甚至主動協助摧毀這些東西,出賣我的權益,犧牲我的安全,那我給帝國統治,又有何意義?
即使是清帝國的臣民,也許他們沒我們這麼多現代的知識,面對這麼現實的情況,也會思考這樣的問題。當不承認帝國統治合法性時,那個髮型就不再是自己的事物,反而開始因為他是帝國強加於自己的文化征服,而加以痛恨。
臣民產生了對帝國統治的質疑與反抗,而開始在論述上否定帝國皇帝統治的正當性,自然是將漢人與滿人對立起來,否認滿人有統治漢人的正當性。這也是孫中山的
「驅逐韃虜,恢復中華」。
直至二十世紀初,梁啟超才提出了
「中華民族」的說法,這個觀念至今其實僅僅百年,在此之前,這些人都是清朝臣民,梁啟超利用了一個一直存在的詞語,套用了新的觀念,創造了
「中國人」這個信仰。我們先不論他的想法是否正確或者有沒有甚麼問題,我們必須理解的是,之所以會有「中國人」和「中國」這些觀念存在,正是因為這片土地的人類(我們不定義他們的身分),希望保衛自己的生活方式、語言與文化,而產生這個信仰,並對它寄予厚望。
因為臣民失去了保護者,他們就構想出一個新的保護者,一個能夠代替「清帝國」、能夠保護自己的,當時不存在的「中國」。他們爭取的東西,跟我們想要的東西,其實是一樣的,不過因為時代與環境不同,而有了不同的方法,正如一百年後我們的子孫,對於事情的看法也會跟我們相異,但是需求卻相同。
但清帝國本來就是一個多民族帝國,底下的臣民,本來就是一大群語言、文化、習俗、利益相違的不同民族、鄉族與家族。所謂的漢人亦不是一個民族,而是廣府人、閩南人、川人等多個參與科舉制度民族的集合。
雖然他們稱之為「省籍」,但實際上就是不同民族,而當時的人也很清楚,鄰居那個跟自己語言不同的人是異族。大家說的話不能溝通,吃的東西口味都不一樣,我這邊的人要纏足,你那邊不會,我葬禮這樣搞,你葬禮那樣搞,離得越遠,這種差別就越巨大。一個廣府人和一個北京人,差異比起大部分歐洲國家國民之間的差異更大。
清帝國崩解時,也失去了強行把他們集合的統治力量,而產生分治的民初時代。他們先天的利益分歧,加上互相侵犯對方的文化(例如各種語言霸權),使他們本身就會互相爭鬥;這點在清末的土客戰爭早已顯現。他們把這說成是「中國人就是喜歡內鬥」,但實際上他們一開始就沒視對方為同胞,把他們說成是內鬥,就像是把第二次世界大戰說成是地球內戰一樣,我們只是把一群互相不視對方為同胞的人,同樣稱之為中國人而已。
帝國與天子因為失去保衛人們所珍惜的東西的功能,所以開始被人否定,而中國因為被寄望有這功能而被創造出來。同樣地,哪天中國不再能保衛人類所珍惜的東西,也會沒落,而能保護這些東西的新事物,也會被創造。那個新事物失去了這功能後,又會衰落。這點是不會變的。
編輯:宅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