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二十四小時,光是工作就至少佔據了十小時,若是無法從工作中尋得半點樂趣(我是說樂趣而非成就),這黃金十小時豈不難過?
朋友A告訴我,他的工作很上手但沒有成就感,不過工作所得讓他周末能從事喜歡的娛樂,週間五天換得快樂的兩天,所以仍算是個好工作,能取得平衡的想法就是好方法,世界上那有那麼多工作能有成就感,再新鮮有趣,隨著時日推移,新鮮也成了日常。
美女B談工作,說過來人常會講要如何如何,不然以後會後悔,但她就是年紀不到當然做不到(言下之意是也不想改變),我記得當時是討論老闆丟一個未曾做過的工作要不要勇於嘗試?當然,要不要接受挑戰是個人選擇,但固定自封顯然是危險的,我沒有說什麼,以微笑自然停止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