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節誕生在一段「大事件」之後,所以它的精彩度自然無法跟前幾節比─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所以說這節不重要嗎?
事實上,我認為這節的重要程度不亞於大事件的高峰期。
「不精彩卻很重要」是什麼概念?
如果說「大事件」是主餐的話,這「收尾」就是飯後甜點了吧。哪家有點水準的餐廳會說飯後甜點不重要呢?誰人不是使出渾身解數把它雕琢得精美再精美,再沒梗都知道擺桶哈根○支。
我的小說算是有點偏「王道」風格的故事,也就是說,我的故事會有「超常能力」,也一定會有打架橋段,只差不會喊出招式名稱,因為我覺得那既中二又不合理。
在這樣的風格基礎上,「大事件」一定是招式放好放滿,架也是瞬間打完(咦?)。相較之下,「收尾」就不會放這麼多招,至少不會放得像大事件中那樣轟轟烈烈,若真要放什麼大招,也不會是用在格鬥上。如此定義下,所以我說「收尾段不會比大事件精彩」。
那麼為何它重要度不亞於大事件?
這麼說吧,大事件既然為「大事件」,它的登場一定被賦予了重大使命,不是招式放放、架打一打就算了,既然我已經讓鎂光燈把這裡打得火火熱熱,肯定要順勢把許多重要的伏筆塞在這裡啊,塞在過場是有幾位客官會看這麼仔細膩?
而以動作戲為主的大事件,塞的伏筆跟它向性接近點比較好,例如人物的判斷力、身體能力、腦袋靈活、過人本事等等,那麼如果我想塞角色的動機解釋、心境變化、體悟、後續抉擇等伏筆怎麼辦?總不能一直跟漫畫一樣,打架打一打安插個黑底頁進入回憶橋段吧,三分球投了一整集。漫畫可以這樣,因為用圖像表現起來比文字直覺得多,閱讀文字如果一直用這招,會讓讀者感到困擾,要刻意站得稍微遠一點,想一想現在是「現在」還是現在其實是「過去」。
所以我認為,把那些相對「靜態」的伏筆,安插在大事件的收尾段落是很好的選擇。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它的「重要性不亞於大事件」了,在這段落可以好好說明一些大事件中不方便講清楚的事,不僅讓讀者被挑動的情緒(如果成功辦到的話)可以稍做休息,作者自己也可以沉澱一下,說不定還會發現有什麼少提了、少放了、需要修改哪些內容。最後,還有一個不得不提,又非常務實的好處─
當然是要趁機沾大事件的餘光啊~不然你以為廣告是怎麼來的
本來預計在這節要完成三段必須一提的事,完善它們後就可以正式結束這一章,進入新的篇章了,姑且先將它們稱作ABC吧,結果,意外又不意外的,寫到B的時候已經五千字了...。真的不是我話多,是我寫了這麼久的小說,深深體悟一件事─
鋪陳的部分不要吝嗇、該給交代的地方要大方、細節描述要擀得又平又滿。
其實我很清楚,在網路連載小說,單集的字數不宜太多,大概兩三千字是最合適的份量。以前我的作法是,在感覺差不多要達到結束的字數時,刻意安插所謂的「懸念」,企圖引導讀者期待下一集的到來,但事實上整體讀下來,會發現那些懸念安插得既生硬,又把故事切得支離破碎的。想像一下,若這些故事以後是要集結在一起成為一本「完整的書」的話,那些懸念會看起來多怪呢?
所以後來我釋懷了,為了把故事說得完整,描述寫得夠深入,導致把單集寫得這麼長,也算是一種「必要之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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