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休斯頓(John Huston),電影導演、女人追求者、拳擊手、動物畜養家、畫家、業餘鬥牛士、好萊塢式名人、幕後旁白家、生活中的冒險家、演員華特.休斯頓(Walter Huston)之子、演員安姬莉卡.休斯頓(Anjelica Huston)之父、自己也是演員;生於一九〇六年八月五日密蘇里州的小城Nevada,死於一九八七年八月廿八日羅德島州的新港。
生命如同一場電影
八十一年的生命,整個如同一場電影,休斯頓本人就是他的電影中各個角色、多樣故事的集合。
他是十足的電影人,但在嚴格的標準下,他的電影比不上他的同儕如奧遜.威爾斯、霍華.霍克斯、威廉.惠勒等人,然而好導演們都欣賞他、都羨慕他的故事題材,並且深知他的才氣與他沒臻絕頂的原因。
他沒臻顛峰的原因,在於休斯頓有太多「旁務」:他興趣廣泛,拍片中途不是一下有女人的麻煩,便是被飲酒或豪賭所累,又有時為了金錢而做倉促的藝術讓步,至於他愛各種冒險(獵虎、深海釣魚、蠻荒旅行),常將拍片與冒險同時進行,甚至將冒險的比重高過拍片。再加上他喜好太大的故事題材,一來他或而不把電影真太看在眼裡,二來也使某些偉大場面的片子變得虛有聲勢。
但說他是十足的電影人,沒有人在這一點上堪與匹敵。休斯頓不但導、演那些片子,他本身就是那麼活著。
休斯頓導演的第一部片子,一九四一年的「梟巢喋血戰」(The Maltese Falcon),使得偵探片的某一類型在好萊塢奠下不移的基石。一九四八年的「碧血金沙」(Treasure of the Sierra Madre),是另一大導演史丹利.庫布力克說他生平看過最好的十部電影中的第四部,「碧血金沙」也開創了好萊塢首次全片在國外拍攝之例。但一九五六年的「白鯨」(Moby Dick)被影評人安德魯.沙瑞斯(Andrew Sarris)說是:「他根本應該自己演阿哈船長,而讓奧遜.威爾斯來導演。」
休斯頓的電影,的確以早期的為最好。而他本人也如同早熟的藝術家;他從很年輕時就已顯出長者、大師的派頭;因為人高,他總是彎著腰與人講話,而他的聲音有一種尊貴的沙啞,並且用字古雅,這使得他很具吸引力並令人有信任感。像演員亨弗萊.鮑嘉,年長休斯頓六歲,但休斯頓總是叫鮑嘉「小子」(Kid)。
相當受到女人愛戴
至於女人,瑪麗蓮.夢露說她很難想像會有女人與休斯頓做朋友卻能不愛上他的。休斯頓共結婚五次。演「亂世佳人」的奧麗薇.德哈佛蘭(Olivia de Havilland)差點做了他第三任太太。
幸好沒有,因為真做了第三任的Evelyn Keyes說休斯頓始終讓自己像是一個單身漢,可以在宴會裡當著太太與客人的面,和一個女子走進隔壁房間,然後把門關上。結果婚姻維持不長(一如其他幾次),休斯頓和Evelyn離婚時,已使十九歲的Ricki Soma懷了七個月的身孕,結果他娶了Ricki為第四任太太,生下的孩子,就是女兒安姬莉卡(日後演「愛與死」及「黑手檔世家」)。
製片人柴納克(D. Zanack)曾說,他不嫉妒休斯頓的才氣或是他的成就,但嫉妒他有這麼多的朋友。善交朋友,不但說明休斯頓的興趣廣泛、精力旺盛,也說明他有一雙洞明人性的眼力。
休斯頓回憶初識海明威時,是在海明威哈瓦那郊外的別墅,大家攜了獵槍上船在灣裡遊憩。結果有人看見水上有動物晃動,原來是大蜥蜴,海明威舉起獵槍就射,大蜥蜴彈了起來,又落入水中,顯然中彈。海明威本要自己下水去拾起獵物,但他太太希望年輕人去代勞,於是休斯頓與同行的彼得一同游泳去找,三、四十分鐘後,空手而回。海明威自行前往,涉著淺水的灣,以圓圈的方式逐漸包抄他的射擊點,愈圈愈小。海明威在烈日下找了兩個小時,終於找到了那隻蜥蜴,子彈中在牠頭上。而海明威,據休斯頓看,是他見過最堅持到底的人。
本身也是優秀作家
休斯頓自己也是好作家。海明威看過改編自他小說的電影劇本裡,最喜歡的便是一九四六年休斯頓與Tony Veiller合編的「殺人者」(休斯頓沒掛名)。在當導演前,休斯頓還寫過有名的「約克軍曹」的劇本。至於他導的「梟巢喋血戰」、「碧血金沙」,全由自己編劇。他付給存在主義大師沙特兩萬五千美金,得到厚達三百多頁的「佛羅依德傳」劇本,結果不能用。他請科幻小說家Ray Bradbury寫「白鯨」的劇本,結果總共寫出一千二百頁來。
除了電影外,休斯頓與許多好萊塢導演不同之處,是他比較是文學的而不是戲劇的。休斯頓與舞台劇一直沒有什麼關係,這點也可映照他的故事比較是野外的,不堪以舞台來涵括。
至於文學,休斯頓年輕時第一篇小說就投中了孟肯(H.L. Mencken)編的The American Mecury文學雜誌。他的電影中許多由文學作品改編,像梅爾維爾的「白鯨」、吉卜齡的「大戰巴墟卡」、馥蘭諾瑞.奧康諾的「慧根」(Wise Blood)、達謝.海密特的「梟巢喋血戰」、克萊恩的「英勇紅徽」(The Red Badge of Courage),以及傳奇色彩極濃、隱居不為人知的小說家B.Traven所寫的「碧血金沙」。
三十年代初,他還慫恿賴雅(Ferdinand Rheiyer, 1891~1967,後來成了張愛玲的丈夫)把他的文學長才施展到好萊塢的劇本寫作上,賴雅也做了,但沒有發出大光芒,也沒持續下去。
文武雙才天賦過人
但休斯頓不只是文人而已,他是天賦的運動佳。他深解馬性,騎術精熟,射擊頗準,打獵釣魚是他多年的興趣。但最為人樂道的,是他的打拳。
他在高中時,打過以拳擊馳名的「林肯崗高中」(Lincoln Heights High School)的冠軍。那時的他,身高六呎不到,體重一百四十磅,但靠著比別人長的臂膀,再加上靈活的左直拳,使他成為出色的拳手。
後來他又在小型拳賽中打,打有賞的那種,贏一局有五元美金。當年的拳架是開放的,不同於今日流行的把拳貼近下巴的那種,而休斯頓的拳架更不同於標準式,他右拳舉高,而左拳舉低,這比較適應他人高的打法。後來他發現拳王阿里也是用相同方法。
休斯頓不愧是出色的拳手,他觀察出大多的拳手都有一套出拳的習慣順序,例如幾下直拳後跟著出鈎拳及雙拳交擊,當你摸清他的出拳模式後,就差不多立於不敗之地了。因此他當年可以在二十五回中贏得二十三回,成為加州輕量級中響噹噹的角色。
約二十年後,正值戰時,休斯頓某次在大製片家塞茨尼克的宴會裡與埃洛弗林起了口角,專演動作片的埃洛弗林(Errol Flynn)問他要不要單挑,結果兩個人瞞著派對中其他賓客,悄悄走到外面院子裡的盡頭,各脫西裝,開始對拳。弗林既高又比休斯頓重二十五磅,在電影海盜片中稱得上「武俠泰斗」,結果這場架打了整整一個鐘頭,埃洛弗林斷了兩根肋骨。
意志超人熱愛生命
休斯頓的電影,是男性陽剛的電影。他的主角追求財富(「碧血金沙」),追求權勢(「大戰巴墟卡」),追求自由與勝利(「大勝利」),也追求未知與空無的命運(許多片子皆是)。這些片中主角的浪漫,必須伴隨著冒險、失敗、女人與無限血汗揮灑的運動員精神才得完成。
一九五二年他獲得了愛爾蘭的公民,並且放棄了美國公民身份。他買了愛爾蘭西岸一塊一百英畝地及一幢十八世紀莊園,又在墨西哥長期租了一片印地安叢林領地,在不拍片時與成群的各類怪異動物與價值連城的藝術收藏品住在一起。
他少年時肺部的不夠健康再加上他一生一逕喜好的哈瓦那中型雪茄,使他始終與肺氣腫做長期的抗戰。而八十一歲的壽命,也算說明他的堅毅不倒與熱愛生命的超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