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石黑一雄都警告這種現象在蠶食年青作家;《HARRY POTTER》作者
J. K. Rowling都備受此現象困擾時,作為普通人不就應該反思一下,究竟是媒體出事,還是內容出事?是社會的媒體令到資訊更快傳遞所以惹來光速反應?還是內容發布人的本身需要被怪責?
溝通是傳統媒體的一大功能,可惜此溝通至上世紀末都多以不平等的單向方法發展:媒體選擇角度、內容,於核實後剪輯、發布給大眾。自互聯網出現,受眾更能即時反應,傳統媒體對新聞或受訪者的內容核實和控制被追求「速度」大幅削弱,結果一段新聞或採訪沒經過大量啄磨推敲便推出公眾,一時間被大量攻擊,言論發布者或受訪甚或編採團體都得為事件「負責」—也就不外乎是「道歉」、「收回言論」、「澄清」......之類的補救。
原意是好的,不當的論說或批評若果對公眾或社會帶來困擾,道歉是有禮之舉。可惜的是若果「玩爛左」、「玩大左」時,這個「取消文化」其實會引來像文學獎得主所說的自我審查。CNN等媒體滅了總統競選者的聲就是最好例子:即使是不支持TRUMP的人,也不能被剝奪聽他在LIVE時「發噏風」的權利吧?你不同意那人言論,作為新聞媒體原來可任意把那人滅聲?這也解釋了為何在美國總統大選後各個有份欺凌TRUMP的社交媒體一路「跌粉」的潮流。
由三十年多年前互聯網誕生,資訊以超新星光速爆炸般向四方八面放射性轟炸,到今時今日的各式各樣「平權」、「取消文化」,世界似乎由鐘擺一邊極端搖到另一極端,可惜當中欠缺的是受眾的成長。沒有人細心觀察各地受眾對網上文化的影響各接受能力,以致科網和新聞/社交媒體可以任意以自己的尺度去judge每一條資訊和發言。我想這是石黑一雄所擔心的,而我也是在
EMMA WATSON批評了J. K. Rowling的事上百思不得其解之後才開始注意到此番潮流已侵蝕了最基本的言論自由。
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言論,即使那是攻擊性的、不公義的、假的、瘋的、歧視的。言論自由受法例監管,而不應受到使用媒體的人或媒體本身去判斷,除非那些人或媒體本身都受法例所限要肩負監察身分。你說TRUMP很瘋狂,我是否有權去看他在直播中有多瘋狂?若果他發表的都是謊話,沒關係,你作為媒體可以告訴我(事實上媒體的fact check功能已發展得很即時,用AI一般都可以做到);你說J. K. Rowling言論歧視變性人?可能我英文差,讀來讀去我都只感覺到她是在指別因注意變性人而模糊了女性的意思。
「任何人都得對自己言論負責。」這點我很同意,但不包括被欺凌。若果有人認為別人發布假新聞、歧視言論,please bring it up to settle legally,別用群眾壓力去迫使人家「取消」或「收回」自己言論。因為即使那人肯這樣做,那行為也很違心。若果用「武力」去滅其聲,便肯定是以欺凌行為去遏止眼中所謂的「欺凌行為」,既不道德也不見得合情合法。
創作本應不受疆界國土任何限制,這是生而有之的自由。創作包括我手寫的我心想的我口說的我用任何工具去直接或間接表達的。你不喜歡你可以去提告可以選擇不看,但請別用欺凌去打壓別人,否則誰也不比誰高尚。
今天讀到連去世多年的童書作家
Dr Seuss後人都因為作家書籍插畫或內容被指含歧視成分而「被絕版」,也許很快連內容含性別和人獸種族歧視主義的聖經都得被焚書坑儒。
世界病了,還望人人認清病因,好好自療,否則要滅聲的不只是一兩個名人作家或書籍,而是「各路英雄」珍而重之一路走來的多元文化。要別人尊重自己,請首先學習如何尊重別人。否則因為你的出現而吃掉別人在社會上的權利,你以為你能笑到最後?文明不是用來造口號或洗腦或「提倡」的,文明是前人一步步一點一滴用行動來累積出來的果實,你不摘不吃不打緊,但請別浪費掉人家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