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ETtoday的「雲論」發表了一篇主筆評論
「數位券綁定是讓民眾疲乏的一場『選秀節目』 」,經濟分析的觀點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看得下去,畢竟讀者各有偏好與立場。然主筆評論的篇幅有限,不是很多觀點與內容有機會可以說得明白。
數位券綁定考驗數位能力,忽略數位落差
我相信一些人選擇綁定數位券,我也相信大多數人選擇紙本券,反正各有所屬,各有偏好,這本是平常之事,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這幾天,數位券的綁定作業讓一些人開始反悔,不外乎是綁定作業好似闖關一般,部分人綁定又捆定時失敗了,部分人在作業流程上受挫了,總之,整個數位券的綁定作業,是考驗民眾的數位能力,我相信,不是每個會滑手機的人都能夠勝任。
政府是沒有考量數位落差,所以,如我在文中所言能夠綁定且選擇綁定的人,可能落在30歲左右的人居多,這群人剛好是數位原民,出生在數位世代。40歲以上,尤其是50歲以上的人,多半有家庭者居多,支出的考量多了家庭因素,且數位能力較低,多半應該是領取實體券。
司馬昭之心
衝高數位券的領用,目的其實昭然若揭,所以我說是「司馬昭之心」。在數位券上,政府「找」了諸多銀行與支付業者「共襄盛舉」,用補貼與促銷企圖拉大領用率,本質上就不是為了效率、成本與環保考量,而是為了如三倍券一樣,用合併帳單模擬全體振興券的消費費金額,綑綁成邊際消費。說穿了,還是中了消費乘數之毒,然後,經濟部會再度說五倍券創邊際消費新高,完全不理會監察院審計部的查核報告。
但「唐鳳獸」的表演在資訊展露上卻過了頭,讓大家以為綁定數位券之後,政府就會直接派錢到帳戶裡,完全忘記振興券是消費券,本質上政府是希望你消費,不是嗎?怎會用振興券的思維期待政府直接派錢?夠荒謬吧?
數位券與實體券消費模式不一樣
其實,數位券和實體券的模式不一樣。數位券是你先消費,然後支付業者(信用卡發卡銀行)檢視消費清單合於扣抵條件後,消費者只要支付剩下的錢即可。其實,就是銀行代你墊付這筆消費款,然後再向政府請款,銀行當然不會發放五千元到你的帳戶,所以你得先消費,支付帳戶裡還得有錢,不然你怎麼消費?
難道,政府沒料到人民的天真?還是故意說不清楚,引導大家選數位券?
說到這,是我在「雲論」文章裡沒說到的,這些原貌,不是大家愛聽的。
加碼券分配的「無謂損失」
接下來,我來說說「加碼券」的發放問題。這次加碼券是綁定在五倍券上(不管事實體與數位),以抽獎或抽籤的方式決定誰能夠「得獎」,各位知道問題在哪了嗎?
想一下,你去填振興券的意願登記時,你是不是把加碼券「全選」了呢?(Taiwan Pay才能完全選),想一下,你為何要「全選」?還是連都沒想過,就直接全選了呢?
我開始點出了「選擇」與「分配」這個兩個問題。因為加碼券是限量,所以用抽籤(用抽獎比較刺激)的方式決定誰拿到加碼券,但在經濟角度看,這具備「效能」與「效率」嗎?事實上,我一眼就看出這有「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的問題。
每一個透過抽獎拿到加碼券的人,形式上是公平的,但實質上不具備「效能」與「效率」,做了不對的事情,也只好努力把事情作對,但政治上,以人民觀點而言卻是公平的,還很刺激,不是嗎?
各位一定猜透我接下來要講的事,拿到加碼券的人不見得會去消費,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需求,不是嗎?但有需求的人可能被排擠出去,因為他沒中獎!
我放棄了部分加碼券,但圈選的加碼券,我也有可能沒有機會會去消費,也即是我實質上剝奪了一個有需求的人的消費補貼機會。所以,這些拿了加碼券,消費了可能不是有需求的商品或者是服務,以及有需求卻無法拿到加碼券的人,把這些價值加總起來就是加碼券的社會總和「無謂損失」。
「無謂損失」就是企圖分配的結果,但這個不會在下一次審計部的查核報告中出現!
無法移轉的加碼券
既然加碼券的「無謂損失」已然存在,可否透過移轉,將加碼券移轉給其他人使用?因為加碼券是綁定在個人手機上,也即是說是具名,這就無法移轉他人使用,「無謂損失」仍無法降低。
因此,最終會出現加碼券的消費效益高估,兌換率可能不如預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