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留言通知一直有人丟這樣的連結,雖然之前回過了,就再次喚醒大家♡
身為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論述的支持者,想跟大家說明一下獨立是什麼?建國又是什麼?
台澎在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就成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法理狀態,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屬於主張台灣光復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以台澎並不是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出來。
台澎要主張的是「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以下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兩份文件:
1.《舊金山和約》1952.4.28生效後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2. 中華民國政權受1945.9.2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來台澎受降並軍事佔領台澎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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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置文中有特別分類一區美國相關問與答,大家可以去逛逛,在此簡單貼上一些連結
看完上面連結以後簡單的進入正題:
美國一直以來堅定的立場都是如此,依循《台灣關係法》,特別在中華民國政黨輪替時,2004年時任美國國務卿鮑爾(Colin Powell)表示:台灣不是獨立的,不享有一個國家的主權,這是美國堅定的政策。
美國在台協會(AIT)前處長楊甦棣(Stephen M. Young)2007年代表美國政府與陳水扁會面時,就曾申明美國對台立場:第一,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台灣為其一部分;第二,美國不接受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銓釋1971年2758號決議文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因為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
因此無論美國政黨輪替換誰當總統,美國也無法改變《舊金山和約》對台澎的處置,就是歸屬未定。
美國不支持台灣人喊了好幾年的「從中華民國中獨立」這種認知,大錯特錯,其實純粹是台澎人沒有認知到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而這需要台澎人自己來爭取,並不是靠某些政治精英或者某政黨可以完成的。
再者,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要己願他力,而是台澎人透過了解客觀史實做出來的自決權,這是自決權的真諦。
若是哪國介入某地分的人民自決就會出現法律上的瑕疵,這情況也是有的。
先不說美國要表態什麼。
《舊金山和約》代表的意義這個並不是哪個國家說了什麼可以改變的。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強調《舊金山和約》?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任何政治方面的事情都有可能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簽訂的和約可不是說不存在就不存在的,更何況二戰後的國際社會都是按《舊金山和約》的背景下重塑來的。
台灣人時常因為某國議員說了台灣Country而高興,又因為PRC政權國台辦政治操作要把中華民國政權說成國民黨已經經敗逃而沒了而高興。
在這邊要跟大家說,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才會是台灣走向世界的基礎,必須了解了,才可以真正走到正確的方向。
那些主張國家正常化、正名修憲、繞一圈沒差的人,沒想到的是建國意志的形成會受阻,這也是必須在真正了解台澎法理地位後才有辦法釐清。
美國現在說這些當然是因為台灣人把中華民國當成台灣人的國家,所以維持現狀吧,台灣人需要自己清醒。
美國說過多少次台灣地位未定,但為什麼台灣人不相信?以為只是理論的論?不就是因為接受中華民國政權洗腦嗎?
美國很看重台灣的戰略地位這不需懷疑,也知道台灣政治上的問題,所以也盡量幫忙了,但美國立場不會因為換哪個人當總統而有所改變。
台澎要建國,無關PRC政權瓦解與否,也無關哪國明說支持不支持。這是台澎人自己的事情自己來爭取給國際社會看。
大家要知道自決權是必須是住民了解投什麼而完成的事情,他國介入都有可能造成法律上的瑕疵。
再者,台灣不是世界中心,各國做什麼要你一句我一句直接喊台灣人趕快建國?旁人喊燒喊的比台灣人勤勞能看嗎?
順便一提,至於美國參議員誰說什麼自由中國,大家也不用太意外,美國這麼大不懂台灣地位未定跟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也是有的,台灣的政治人物也一堆人不懂。不需要介懷。只需要把握對台澎人宣傳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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