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我們先組建了名詞的主體部份,不管是用「形容詞」+「名詞」的方式,像是 "Persian"+"cat" (波斯貓)、"Chinese"+"culture" (中國文化),還是用「名詞」+「名詞」的方式,像是 "Taiwan"+"dog" (台灣犬)、"China"+"town" (唐人城),它們的更前面,都還要面臨加上 "a"、 "my"、 "that"、 "one"、 "two" ... 這類詞的問題。 "a" 因為關係到數量,而數量又關係到「可數」或「不可數」。所以我們必須最先講透它們。
這一回我們要處理名詞複數的問題。複數不複數,當然跟「可數」或「不可數」有關。在處理可數不可數之前,卻又一定要認清一個常常走錯的誤區,那就是認為 "a" 和 "one" 是全然相等的!(這可能又和中文翻譯為「一個」有關!)
英文 "a"(或 "an" ) 的特異性
試看下面中文句子:
1. 我阿姨在小學教音樂。
2. 他每個星期來兩次。
3. 你曾經用過電腦嗎?
4. 他是如此誠實的男孩。
5. 我無法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完成這工作。
中文裡面,都沒有「一個」,對吧?但是在英文裡面,"a" 都跑出來了!!
1. My aunt teaches music at an elementary school.
2. He came here twice a week.
3. Did you ever use a computer?
4. He is such an honest boy.
5. I can’t finish that work in such a short time.
我們就不把篇幅展開太長,對每句一一解釋了。只看一個代表性的範例:第一句。「我阿姨在小學教音樂。」當然你也可以把這句純粹的中文,為了適應英文,做出逐字的對譯版本:「我阿姨在某一個小學教音樂。」也沒有錯。但是,僅止於「沒有錯」而已。在中文的話,聽到這句改版過的話的人,很可能把接著重點問到「哪一個?」「是那間貴族小學嗎?」……之類的問題。因為,我們要說的重點是我阿姨的職業,太過強調「某一個」,會引人聚焦轉移。當然,也可以再縮減一點,變成「我阿姨在某個小學教音樂。」這樣會更好一點。
重點來了。我想要說的是,在此 "a" 要表達的,不是「某一個」的「一」。而是「某個」才是 "a" 的重點意思。「一」應該被弱化到很弱。所以它會出現在許多如果用相應的中文去講的時候,根本就沒有「一」字的句子裡面!!
進階版加註(1):
事實上,英文的 "a" 在很多情況如果把它看做跟 "the" 是對應的一組概念,會更妥當。試想中文:
林先生,剛剛有(某個)客戶打給你。
林先生,剛剛那(個)客戶又打來了!
英文則是:
Mr. Lin, a customer called you a moment ago.
Mr. Lin, the customer called again!
第一次的 customer 前面加 "a" ,因為彼此都不知道是哪一個。第二次的 customer 前面加 "the" ,因為雖不知道這客戶是誰,但是確定知道又是前面「那一個」!所以,"a" 叫做「不定冠詞」,對應中文「某個客戶」; "the" 叫做「定冠詞」(已經確定指哪一個),等於「那個客戶」(就是他!)。這樣,你把「不定冠詞」和「定冠詞」的術語記起來了嗎 :)
英文的「可數」和「不可數」名詞概念
我們前面花了一點篇幅專門談 "a" ,是要先鋪墊「消毒」,把 "a" 從討論英文的「可數」和「不可數」分野時,先從名單「出局」!
粗略來講,我們說英文「可數」的,指的是可以用 "one"、 "two"、 "three" ……來「數」的,不包括 "a" 這種經常不是純粹代表 123 的 "1" 的東西。 "a"(或 "an" )它是「不定冠詞」,它不是「數詞」。
進階版加註(2):
因為是進階,所以很可能你在此就已經事先知道,英文的 "time" 時間、 "money" 金錢,是「不可數」的。
因此,我們很容易檢驗。 "a" 不是數詞。否則 "in a short time" 是正確的英文,這要怎麼解釋?
∴「數詞」才可以對應「可數名詞」。「不定冠詞」,則可視需要,對應任何「可數」或「不可數」的名詞。
「可數」很容易懂。那麼我們接著重新了解一下,在英文所謂的「不可數名詞」是什麼:
在中文用『數』計算的,大致上在英文都是「可數名詞」,如「汽車」、「瓶子」、「馬」……。「馬」雖然要用「匹」為單位,但是畢竟還是很容易數一數有幾匹馬的。
在中文屬於無法計算的,以及要用『量』才能計算的,在英文都是屬於「不可數名詞」。
油、水、牛奶、啤酒……這些不可數,不難懂
什麼叫做用「量」計算呢?古早的時候家裡要炒菜,都不是買一瓶一瓶的食用油,而是去有賣食用油的店裡,買多少重量或買多少體積計價的。今天雖然買食用油都已經裝瓶,但是買汽油仍然是以體積買賣的。所以油、水、大量還沒有裝瓶的牛奶、大量還沒有裝瓶的啤酒……這些「液體」都是「不可數名詞」。
抽象名詞不可數,更不難懂
抽象名詞在中文裡面也是不可數的。 對於用中文為母語的人,思考用中文,換言之中文通常就是看世界的邏輯。所以抽象名詞在邏輯上不可數,應該不用太多解釋了 :)
大豆、米……為什麼不可數???
至於還沒有裝袋或裝罐的大豆、米……,它們明明就可以計數啊? (這通常是學習者最不容易過的關卡)
答:還沒有裝袋或裝罐的大豆、米...雖然你也能一顆一顆「計數」,但是商家一定不會跟你用計數來交易的。它一定也是用重量(或者古時候曾經用體積交易,稱為「升」、「斗」)來交易。
所以「重量」可「計數」,但是大豆、米……「不計『數』」,而計『量』。
這個「不計『數』」,而計『量』,在英文就稱為「不可數」了。
「麵包」為什麼不可數???
至於「麵包」bread,在英文世界裡早期也是用刀切,稱重量賣的,跟我們現在買豬肉也是是用刀切稱重量的方式一樣。所以「麵包」在英文也是「不可數名詞」。其他依此類推。
「巧克力」為什麼不可數???
英文裡面還有一些對中文母語使用者比較難以理解的「不可數」名詞,如: "time" 時間、 "money" 金錢 、 "chocolate" 巧克力……。這些很少讀到過關於「為什麼」不可數的解釋。前面兩個有點抽象,我現在也解釋不好。(待將來修訂版本時,或許 我已有一套更好的解釋)但是巧克力倒是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chocolate" 是一種「物質」,不可數,就像「橡膠」一樣,橡膠可數嗎? 應該不行。
「物質名詞」不可數,但是……
但是,巧克力雖然是物質不能數,但是巧克力糖可以數!所以我們可以用 "a bar of milk chocolate" 一條牛奶巧克力,或者 "a box of chocolates" 一盒巧克力。(例子來自於牛津字典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簡稱OALD)
英文的「計量」方法和複數
弄清楚了「不可數」名詞的性質,就會了解到,雖然許多名詞是「不可數」的,但是它們還是可以「計量」啊!
前面有提到了,計量通常是買賣時的方法。但這裡又要重覆一次的原因是,切莫認為「計量」是專給「不可數名詞」用的啊!?(因為在講不可數名詞那邊講「計量」的事情,所以很容易誤會成這樣)「可數名詞」也可以用呀!!
秘訣還是回到銷售時的情狀就會比較容易明白。「香煙」買賣的時候,應該不是一根一根買賣的(除非在監獄裡面? XDD),是一包一包在買賣的。所以,
一包香煙是:
one pack of cigarettes (或 a pack of cigarettes)
兩包香煙是:
two packs of cigarettes
注意到嗎?兩包香煙時,"pack" 和 "cigarette",後面都有加 "s",它們都「可數」。
英文的計量詞其實也有很多,不見得比中文少多少。為了避免這裡偏離到「形容詞」(數詞、量詞,都算形容詞的主題)太多,這裡預先交待一下而已。就此打住。我們回頭看看名詞的複數怎麼寫。
幾種可數名詞(或計量詞)單數改複數的方式
- 最常見的是在最後一個名詞的詞尾加 "s" 或 "es",或者有一些因為單數的詞尾是 "y",而且 "y" 字母前面是子音 ,那麼要先把 "y" 改成 "i",再加上 "es"。
- 有少數的是改變母音字母,如 "man"、 "woman" 改成 "men"、 "women" 。
- 還有一種是不止要字尾加 "s" 或 "es",中間還要改字母,兩者都要進行。如 "knife" 改成 "knives".
- 上面1~3通常初中都學過,也被折騰過複雜的細部規則背記。但第四種複數形因為在初中課本裡面不會見到這種單詞,所以許多人到職場才接觸到,那就是: "datum" 改成複數用 "data","medium" 改成複數用 "media"。這種變化方法是古老語言(拉丁文)的遺跡。
至於上述尤其是 1. 的改作,何者選用 "s" 或 "es",何種情況的字尾 "y" 字母要改成 "i" ,何時又不用改,以及加上或改掉之後的發音怎麼發,事涉很多細節(沒有貶義),或說末節(有貶義,我承認),這尤其在折騰初學的國中生,或小學生。讓他們,(應該說讓你、我都包括在內!),還沒體會到英語的妙處堂奧,就被整得七葷八素。這種在此末節上花這麼大比例工夫的陡峭過程,實在跟我們學習母語的平緩過程完全不一致。學不好、不想繼續學,就是高比例會發生的事情了。一點不奇怪。
我這裡就不再附貼那個怎麼改、怎麼發音的表了。當然也沒有100題這樣的練習去折磨你到都答對才能繼續下一章回。
時代變了,工具書也常常都不用買了。網上一按,手機一滑,都有。條列得清清楚楚。這頁條列得不夠清楚,換別(網)頁就可以了!不必到書局另買一本。(以前的時代,我和我的朋友們真的就是這樣的,有時為了幾頁正確的表格,把另外一本書買下來,因為書店老闆也不會允許我們割這幾頁下來,或者借到隔壁影印店五分鐘再回來 ……)
不必為了一個表格買一本書,但是建議「隨時可查閱的文法工具書」(盡管很枯燥,沒法像小說一樣閱讀 XD) 還是自行買一兩本回來備著。
本書(「小說」XD ) 的目的不在取代工具書,而是協助你喝下或消化它們,就像奶精加在咖啡或茶裡面,讓它們變得更好入口一樣,奶精本身並不是咖啡或茶
最後,我想告訴你的是,不要想買了一本六法全書就能當律師了。六法全書很便宜,應該不要窮到沒飯吃的人都能買得起。但是手握六法全書,條文全在裡面,你還是不能馬上當律師。
學會怎麼用六法全書才是真的!
名詞的組建時,前面有了冠詞( "a" 或 "the" )、數詞( "one" 或 "two"... )、量詞( "ten packs of", "three bottles of"...),後面再接「形容詞」+「名詞」或「名詞」+「名詞」。但是,有沒有可能後面需要接
「形容詞」+「形容詞」+「名詞」或
「形容詞」+「名詞」+「名詞」甚至
「形容詞」+「形容詞」+「形容詞」+「名詞」呢?我們下回分解!
●可以像章回小說般閱讀的英文文法書 (進階付費版)
(進階版有較深入的內容加註,並附有填充習題和解答,
目前章回暫不用付費,免費試閱)
★00 楔子及序章
|https://vocus.cc/article/61afe20cfd8978000160ac17
★01 第一章第一回 名詞的組建https://vocus.cc/article/61b06426fd89780001f3835a
進階版加註(3):
要留意,有些名詞一旦改成複數之後,意思或所指變得跟原來不一樣了。這樣的單詞舉例有:
"part" 是「部份」的意思,但 "parts" 變為「零件」的意思。
"content" 是「內容」的意思,但 "contents" 變為書本的「目錄」的意思。
其他就再列舉了,這裡只「舉例」,不「列舉」。你可以當成買了一本書,帶到補習班課堂上,我講解書本給你聽,幫助你導讀,幫助你消化。不是來聽課就不用買書了。你若當律師,你還是要買本六法全書 XDD
進階版 習題: (請填空)
某個客戶 ________ customer
那個客戶 ________ customer
一袋米 one/a bag of ________
兩袋米 two ________ of _______
一盒香煙 one/a pack of ________
兩盒香煙 two ________ of _______
一條巧克力 a bar of ________
一盒巧克力 a box of ________
答:
a
the 或 that
rice
bags
rice
cigarettes
packs
cigarettes
chocolate
chocol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