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我們把社會法益的相關罪章都介紹完畢了。本話所要開始介紹的是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罪章,在侵害國家法益的相關犯罪中,與「公務員」都脫不了關係,公務員必須依法忠誠、廉潔、公正地行使其職務,如公務員破壞其對國家之忠誠關係,將影響政府威信、侵害人民權益、危及人民對於政府之信賴、侵害國家權力作用法益。本話我們從「賄賂罪」開始介紹,後續還有許多的相關犯罪,記得持續學習喔!
賄賂罪
刑法第121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