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始從事字幕校對翻譯以來,觀看電影或影集對筆者不再單純只是消遣娛樂,而是一個維持對字幕翻譯敏銳度的工具之一。因此,和大家些微不同的是,筆者用OTT平台觀看影集時,如果遇到眼睛看的字幕和耳朵聽的台詞有些落差,認為這樣的翻譯無法理解,就會開始轉換成用原文字幕,開始研究中英字幕的差異(這也是一個很好
訓練英文聽力的方法之一)。長期下來,通常一小時的影集,筆者偶爾會花上多0.2倍的時間才能看完。而最長會按下暫停的部分,常常是台詞與字幕「表裡不一」的情況;如何表裡不一呢?舉例來說,當台詞說出明確數字或意思時,翻譯卻並沒有將其對照翻譯出來,就會些微顯現出兩相矛盾的狀況。這樣就會讓人稍稍出戲,要多花餘裕思考原來到底是想要表達什麼意思。
以下從美國影集《無照律師》截取的兩段對話作為例子:
-Do you know what those four words are? (你們知道是哪五個字嗎?)
-Because I want you to remember these four words to your dying breath. (因為我要你們記住這五個字到最後一口氣)
-He didn't do it! (他是清白的!)
-What’s next, a time share in the Florida Keys? (接下來呢?和他去佛羅里達礁島群度假嗎?)
-Easy, tiger. (別緊張,大英雄)
-Just saying, I got two words for you, “Bro-mance". (説説而已,我送你們兩個字,“基情”)
看起來是不是很令人出戲? 如果是筆者,筆者會這樣詮釋:
-Do you know what those four words are? (你們知道是哪四個字嗎?)
-Because I want you to remember these four words to your dying breath. (因為我要你們直到最後都記住這四個字)
-He didn't do it! (他沒有罪!)
-What’s next, a time share in the Florida Keys? (接下來呢?和他去佛羅里達礁島群度假嗎?)
-Easy, tiger. (冷靜點)
-Just saying, I got two words for you, “Bro-mance". (我就說說,來幫你下註解,“基情”)
第一組例子可以看出是律師在法庭和陪審團的結案辯詞,因此在論述的口氣會強調他接下來要說的話,也就是為何會說出「four words: He didn’t do it!」。不過可以看到在影音平台的翻譯上並沒有依照原文的「four words」來翻譯,而是依照下一句譯者翻譯的「他是清白的!」五個字來表達意思;也因此在這個例子上譯者捨棄了原文表層的意思,而是選擇完好的翻出「He didn’t do it!」。不過在筆者的習慣上,還是會盡可能地終於表層與實際的意思,因此在翻譯上筆者會選擇修改成「你們知道是哪四個字嗎?他沒有罪!」來詮釋。而第二段是「兩個字,“基情”」,不過筆者在尋找資料時發現到雖然台詞寫「bro-mance」是兩個字,但是這一詞在劍橋辭典顯示為「bromance」,意即並非兩個字,而是單一字詞。因此雖然中文翻譯正確且符合角色傳達語境,在原文台詞是有些許爭議的。
相同的一句話,只要透過不同的人來翻譯,就會有不同的翻譯結果。有的人會選擇傳達內文意義為優先,有的人會認為在傳達原文內容時還需保留原文特色。但總而言之,翻譯沒有絕對的對錯,絕對重要的只有譯者有無將原文正確的讓觀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