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參加晚崇,Alex主任牧師以﹝誰是蒙神憐恤的人?﹞為題分享信息,引發我的共鳴與思考。《馬太福音》5:7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這是「天國八福」的第七福。但是,怎樣的人蒙神憐恤呢?一般的理解是:體貼待人、滿有憐憫、滿有同情、有同理心者,必蒙憐恤。
翻閱《聖經》對「憐恤」的記錄,會發現更多的面向。比如《詩篇》103:13說:「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箴言》 28:13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可見神先主動施恩憐憫,有如父親對待兒女;所以心存敬畏、願離棄罪惡的,都將蒙神憐恤。
再者,神宣稱祂的慈愛永不離開人。《以賽亞書》 54:10就說:「「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何西阿書》6:6也說:「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以賽亞書》屬於大先知書,《何西阿書》是小先知書,都以先知位分代言神意。從兩本先知書的經文,我們看到:神不只主動對那些心存敬畏的子民施恩憐憫,而且還立約保證永不離棄。凡懂得付出憐憫、願意更加認識神的人,必蒙神憐恤。
當然,神也期待子民付出憐恤。在《馬太福音》 18:33中,耶穌就曾問到;「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老約翰在《約翰一書》 3:17也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可知富於財貲者,若肯於主動對困乏的弟兄伸出援手,也必蒙神憐恤。
感謝主!我們屬神的兒女都可坦然無懼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接受神的恩典。自從亞當、夏娃悖逆神以來,神就一直在忍受我們的悖逆。當我們願意離棄罪惡時,也應該主動去愛仍然待罪的人。神正是這樣的方式愛我們,也期待我們去付出憐恤;當我們行動回應神,天國的福分必定臨到,屆時我們都成為神永遠憐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