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街頭藝人展演證照之後,我又開始中斷已久的古箏練習。但今天我又沉思起一個老問題:我是為了甚麼彈古箏呢?
彈古箏能夠帶給我甚麼呢?是的,的確學生時期許多的交誼和活動甚至領演出費,都是很精采的回憶。而年輕時的我,也因為會彈古箏又留長髮,穿著旗袍的樣子,吸引了一些仰慕的目光。
然而現在呢?
如果古箏可以為我創造價值,展演當然希望有收入,說現實一點,賣藝換錢。但是,我見到網路上許多古箏街頭藝人比現在的我更美麗(帥氣),箏藝更厲害,拍出的影片更專業,彈的曲目更炫耳,甚至舉辦線上音樂會,還有不少線上打賞。那些,似乎是已中年的我達不到的境界,那麼,我彈古箏是為了甚麼呢?
曾經有古箏老師請我們想想彈古箏的初衷。我內心吶喊,我是抽籤抽中古箏社的,我沒有初衷阿!
現在,我又想起詩人徐佩芬曾表示,她寫詩是為了使人愛她。而我,是否也可以藉由古箏演出,獲得誰的喜愛呢?為了獲得誰的喜愛而練箏,是不是很傻?很傻?
我曾有過彈古箏彈到停不下來的時候,那種時候可以打發我沒事做時的發慌。
所以我是為了甚麼彈古箏呢?一是為了獲得喜愛;二是打發時間;三是如果能有賞…...經過歲月的淬鍊我成為了看重賞金的人了嗎?不,我只是想要活得好。
自娛,娛人。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