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
比價王調查局」主題,是來自一名網友投稿:他說他們自家社區有一樓外有處空地,明明和馬路中間畫了條紅線,卻時常會有外來的汽、機車,貪圖一時方便,就暫停在他們家社區的空地上,擋住了原本住戶的出入口,造成不便。想詢問有沒有徹底的解決辦法?可依兩種情況討論:
▋非社區住戶亂停車在社區空地,該怎麼辦?
如果是外人,也就是並不是住在社區大樓裡的住戶,常常「借停一下」要怎麼解決。首先,社區管委會可找里長反映,或到市長信箱陳情,地方政府接到案件後,會同包括警察局、工務局、交通局等進行會勘。
之後建立案件資料和會議紀錄,如果案件申請成功,就可正式立下「騎樓 ‧ 人行道禁止停車」的告示牌,未來若再發現有人在社區空地上亂停車,住戶即可撥打110檢舉,警察到場可直接開單。
▋社區住戶亂停車在社區空地,要怎麼做?
另一種是內部的住戶亂停車,有律師表示,如果社區規約內已有明訂:針對違停車輛可進行鎖車的話,管委會是有權利可以鎖車的;相反的,如果規約並沒有這項規定,假如管委會擅自鎖車,就會涉及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的罰金。另外,對於這些違停車輛,律師補充,如果沒有以規約處罰,那就只能依民法的不當得利,請求相當占有時間的租金。或依《民法第767條》請求返還土地。
社區管理確實不容易,各種五花八門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管委會的職務是由社區住戶輪流、推派、投票表決選出來的,原則上是不給薪,卻有應負擔的相關責任。
事在人為,有些社區大小事,真的要藉由住戶間彼此熟悉相關事務,更重要的是「尊重、友善、包容」,才能享有更完善的住居生活。
還是要特別呼籲所有的朋友,別為了一時方便,暫停在別人家的私有地,這不但會造成當地住戶出入的不方便,或可能有公安的疑慮,也會因此吃上罰單。
建築物的巷道,有各種不同的範圍界定、條件,規範也不盡相同。所以我們時常在新聞看到很多報導,是因車輛違停造成的各種糾紛,鬧到大家非常不愉快,最後只得對簿公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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