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位夥伴在留言中所提到的問題,我揣摩他的想法,再用更直白的話把這個問題講一遍:「白天工作那麼累了,回家還要再工作嗎?」
這是還沒離開目前工作之前,我們所需要思考的,而這個問題有兩個迷思。
首先,繼續工作會累這是沒錯,然而做不一樣的工作卻是休息。書上記載過去有位「新約聖經」的譯者名叫詹姆斯.莫法特,在工作時預備三張桌子,一張是拿來寫翻譯新約聖經使用,第二張則是拿來寫他的論文,第三張是用來寫他自己的小說使用。當他翻譯累了,就去寫小說,小說寫累了就去寫論文,這就是「莫法特休息法」,表面上看起來都是在工作,但實際上,卻是透過不同的工作內容的轉換,是可以讓自己保持新鮮,熱情的。所以當你在正職上班累了之後,再做「個人品牌」反而會讓你覺得是在休息,而它又跟第二個迷思有關了。
迷思二則是,我們在進行「個人品牌」的營造階段,仍然是用「僱工」心態去想這份新的工作,這是多數長期在職場思維被框架起來的結果,「僱工」是為人作嫁,工作所努力的收入是老闆扣除掉所有成本攤提,其他人的薪水等所得而成,大部份的薪水就這樣被拿走,就像你在幫大品牌iphone 代工一樣,所收到的費用當然比不上Apple自己賺的錢來得多,所以後續很多自有品牌的產生。當你作「個人品牌」時,你的目標會是我是「自僱者」,我的收入除了繳稅之外,都是自己的,這樣對你的「新工作」就有不同的期待,也有不同的想法,反而會讓你越有心思去思考未來可以怎麼作,不會讓你更累,取而代之的是興奮,幸福感。
最後,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在多次的文章的內容中提到,不要在離開工作之後再作個人品牌,一旦如此就無法遊刃有餘的經營,還會把自己壓得喘不過氣來。當還有工作時,自己的進度掌握在自己手中,休息,忙,跟家人的精心時刻,都是有餘裕去安排的。所以不太需要擔心工作與生活的分配安排。
總之,還沒成為自僱者之前,能夠有充分的時間多做一些對未來有幫助的事情,會讓你有更大的動機去做,這樣不斷的堆疊個人品牌的能力,到最後才有可能把「新工作」真正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