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路上,家長最常用的句式必然是條件句。
“你要是再搗蛋,就叫警察來捉你。”
“吃不完這碗飯的話,罰你一個月不准看電視。”
“如果你幫忙做家務,就給你二十元。”
“假如你測驗一百分,就送你一件新玩具。”
家長特別喜歡跟孩子講條件嗎?不見得吧。要是孩子本來就乖巧聽話,所有行為都符合家長的要求和期望,家長根本不用跟孩子講任何條件,大家便能和和氣氣融洽相處。問題是,孩子都是獨立個體,別妄想家長的權威等同控制孩子的搖控器,要他讀書他就正經讀書,要他收拾玩具他連洗手間也清潔好。
面對講不聽說不動的孩子,家長往往怒火中燒,為令孩子盡快聽話,只好以條件來制約孩子的行為,要麼獎勵要麼懲罰,務求威迫利誘孩子就範。
以懲罰作威脅也許可以起到即時阻嚇作用,但也同時激發孩子的反抗心理,尤其是當家長用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情來恫嚇孩子,一次兩次可能見效,但超過三次所有恫嚇都變成慣性謊言,失去任何效力。孩子在威嚇下不敢造次,卻不明白背後的原因,一轉身便故態復萌。
不懲罰,那獎勵又如何?家長以為給予獎勵便能令孩子持續表現良好,但獎勵跟懲罰一樣只有短期效果,孩子一旦將良好表現與獎勵掛勾,在欠缺獎勵的情況下,便會失去維持良好表現的動力。更糟糕的是,孩子會不自覺地認為家長之所以提供獎勵,是因為那件事是苦差,家長企圖以獎勵鼓勵孩子做家務/努力溫習,結果卻適得其反。
家長的條件句天天講,不管正面還是負面,都是在跟孩子講條件,讓孩子漸漸遺忘父母的愛理應毫無條件。有天孩子主動講起條件來,家長才驚覺作繭自縛。要教好孩子從來沒有捷徑,條件句最好少講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