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的人,總是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實自己行為下的錯誤,選擇使用各種情緒與言語來否定犯錯的事實,總是等到證據確鑿了,才不得不承認自己行為錯誤的一切,那不是自取其辱了嗎?
犯錯的人,可區分兩大區塊,明知故犯以及無心之過,但通常明知故犯的人就是前面所提及的,那類等著你拿證據放在他的面前,他才願意承認的。
犯錯最不可原諒的,就是等著證據來證實後才肯認錯的心態。
不要抱著僥倖的心態,認為沒有直接證實你犯錯證明時,想著如何去否認這一切的方式,別天真的以為,行為是能被有心掩蓋或抹去的,你所犯下的錯誤,從不會因為你自身的否認而清除,錯誤的行為已然形成,該想著的是如何為這錯誤負起應有的責任,而不是想著否認,還請做個敢做敢擔的人。
你知道,在沒證明你行為時,你的否認,延伸到呈現證據證實你行為時,你的認錯,在否認到認錯的過程中,又會劃上一道更殘忍的傷害嗎?這還不僅傷人,更是傷了彼此之間的信任,這是你想要的嗎?還是你太過自信,認為你有著絕對被原諒並接受的把握?任何人事,沒有絕不被原諒的;更沒有無條件必須原諒的。
在你有機會認錯的時候,請把握第一時間承認,
而不是等到不得不,那會讓人感到,你其實根本就不是真心想認錯。
別認為身邊的人傻,其實傻的是你自己。
你的行為影響最深的是你身邊的人,他的察覺與否,你並不會立刻感受到,因為他察覺後並不一定會選擇告訴你,通常會在他更確認了察覺的異樣下,才會選擇開口詢問你,這時候,就是你認錯的絕佳時機,徜若你不懂珍惜這時機,那你就只是讓彼此間多蒙上一層灰。
真的,不要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
如果是你承擔不起的責任,那就請不要嘗試做出那行為,因為並沒有絕不被發現的存在,而你更沒有擁有絕對被諒解的特赦,別想著與時間拉距,事實的存在永遠不被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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