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準備有規劃要買房的人,我想應該對於基本的買房相關專有名詞也會有認識,你知道「斡旋金」是什麼嗎?在買房的過程中,斡旋金也是不可或缺的其中一個項目,以下就也帶你認識買房的斡旋金吧!
斡旋金是什麼?
斡旋金就是房仲協助確保買方的買房意願與展現誠意,藉此保障買賣雙方權益,並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注意由於斡旋金沒有一定的價格,大部分金額都在十萬元左右,如果斡旋金超過十萬元的話,建議用支票方式(抬頭以賣方為指定人並在支票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如果後悔買房,該怎麼辦?
那最常聽到許多人買房,擔心如果後悔了,又該怎麼辦?一般遇到屋主原本同意出售,但卻又發生突然反悔的情況時,買方可以依斡旋金/要約書不同處理。如果你是斡旋金的方式,在處理方面屋主必須將除了要返還給買方斡旋金之外,還要再加倍還給買方違約賠償。
不可返還的情況:
如果你的情況為斡旋後,買方才選擇反悔不買,此時就不可返還斡旋金,那買方反悔就拿不回斡旋金,斡旋金會當成給賣方的賠償。
找房仲委託賣房,到底好不好?
除此之外,在搞清楚了
斡旋金是什麼後,在房屋交易的過程中,最多人也好奇那買房到底要不要選擇委託房仲賣房?大多屋主賣房經驗不足,最直接發生的問題就是沒有辦法過濾判斷買方的好壞,嚴重的話演變成交易危機。因此建議屋主為順利賣房,應自己多做功課跟打聽找尋公正客觀的地政士佳。
優點:
- 可以配合買方看屋。
- 降低交易風險,可以選用房仲公司選擇配合的認證代書。
- 房仲的豐富銷售技巧可提高成交。
- 客源較多元且豐富。
缺點:
總結來說,建議屋主要賣房前先了解一下賣房時委託房仲跟屋主自售的差異,再判斷是要採用委賣還是自售,為了便利跟安全性的角度考量下,一般而言藉由委託房仲方式售屋是比較能確保交易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