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台灣版的#metoo運動似乎又開始了,一開始肇因於政黨的黨工還有支持者遭遇主管以及政黨重要人士的性騷擾,接下來開始炮火四射,一下子現任立委以及卸任的縣市長紛紛中彈,然後政黨智庫以及知名作家也紛紛現身,開始加入戰局。
這些政治人物所涉及的性騷擾,讓我聯想到以前的一些出名案例,例如像雞排妹控訴翁立友性騷擾,以及以前學運領袖陳為廷在被指控學生時期在公車上的性騷擾事件之後,他的前途就更現在前途無量的林飛帆分道揚鑣。
有人說,性慾是每個人都有的,恐怕只有虔誠的出家人才能夠避免犯錯。我不是很想接受這樣子的看法。
我同意對某些人而言,例如像當年的陳為廷,以及常在各種大眾運輸系統上面看到的性騷犯,他們的舉動是有慾望。在這些案例當中,當事人常常有些人格上的不美滿,或是因為缺乏自信但想接觸異性,或是來自於還沒有學會如何控制自己的慾望而發生的;這些人多半會覺得自己的性騷擾事件是件很恥辱的事情,他們的性騷擾行為,的確是不對,但也可以被當作是一種人格還不成熟,或是有缺憾的表現,重要的是,這裡會有性騷擾行為的「一般人」,對於自己的行為多半會有著罪惡感。
還記得在當年陳為廷事件中,小英曾經說過:「每個年輕人總是會面臨起起伏伏的啊,人生都需要歷練⋯年輕人嘛,不要讓他的傷痕太深。」我不同意就是應該輕輕放下,但我會覺得像陳為廷這樣的一般人性騷擾案例,算是一種病態的展現,而不是一種刻意的行為。
然而在最近政治人物還有名人的性騷擾事件當中,這些當事人並不是會讓我想同情的「病態行為」,給我的感受反而是這些人把性騷擾視為是一種權力的展現;當事人多半擁有著優勢的社會地位,些人,擁有的可能不是強大的政治權力,而是來自於自己的文化資本或聲望,對於這些人而言,摸你幾下是看得起你。
「有誰可以抗拒我的魅力?」
「以我的身分地位,多少人想得到我的青睞我都不鳥了,摸你是看得起你」
「因為我的身分地位,有誰敢動我?這個世界就是講求權力,我就是那個站在萬人之上的人。」
這一類的人在被抓包性騷擾之後,並不會展現多大的罪惡感,反而最常使用招數有:
顧左右而言他,例如像「我一向深愛著我的老婆,從來不會出軌」。
再不然就是記憶喪失,「就我記憶所及,好像沒有這件事情發生」,接下來就會說「我要跟對方核對一下彼此的記憶」,或者是「這大概是認知的不同,我以後會修正我的行為」。
像這一類的人,對於性騷擾的事情並不會有罪惡感,心中的想法多半是:「乾,有夠衰」,甚至進而把這些揭發的人當過是另有圖謀,不管是從政治上或是財富上想來撈點好處。
對於一般人而言,特別是這些因為控制不了自己而產生性騷擾行為的人,固然要受到懲罰,也需要讓他們可以得到一些心理治療,就我個人而言對他們還是有一些同情的感受。
對後面這些把性騷擾當作是一種權力展現行為的人,我始終覺得這些人應該要受到嚴重的處罰,特別是我一直對於握有權力者,有著更高的道德期許。只是很遺憾地是,這些人多半並不會受到什麼懲罰;蹲下來一兩年之後,等到時間被淡忘了,就可以重新看到這些人站在高位,享受權力的種種。
世界始終是不公平的,不是嗎?